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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消防积极开展2月份典型消防违法案例曝光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3-06 09:46 信息来源: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好隐患排查攻坚行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金东消防积极开展典型消防违法案件曝光工作。

大队防火干部走进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西456号的金华爱丽诗工艺品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存在多个火灾隐患,企业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相关标准,之后又走进金东区孝顺镇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的金华市金东区东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内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现象。

此外,防火干部还检查了金华市金东区钊超超市、金华市永安无纺布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各单位发现1到3条不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隐患问题

违法条款

处理结果

1

金华市金东区钊超超市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镇北工业区(金华市金东区天平机械制造厂内1幢1楼)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钊超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2

金华爱丽诗工艺品有限公司

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西456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

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给予金华爱丽诗工艺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3

金华市海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东升路777号4幢1楼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给予金华市海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4

金华市金东区诗歌小镇饭店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03省道北侧(金华长弓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内4幢1层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诗歌小镇饭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5

金华市金东区湘野饭店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上市基村综合楼一楼7-12间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湘野饭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6

金华市金东区东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龙庭一品4幢301室(北面靠外两间)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东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7

金华市永安无纺布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2幢(金华市百隆

大麻保健袜业有限公司内)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金华市永安无纺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8

金华市永安无纺布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2幢(金华市百隆

大麻保健袜业有限公司内)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金华市永安无纺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9

金华市澳华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浙江歌妃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内4号楼2楼)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金华市澳华服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10

金华市帝艺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开发区金港大道东396号(义乌市步

驰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金华市帝艺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罚款

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下一步,金东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典型消防违法案案例曝光工作,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