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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消防积极开展3月份典型消防违法案例曝光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4-02 15:24 信息来源: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攻坚行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金东消防积极开展3月份典型消防违法案件曝光工作。

大队防火干部走进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前王村的金华市浙环环境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相关标准,之后又走进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雅金路3号综合楼1楼的浙江智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内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防火干部还检查了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华金义新区分公司、金华市金东区家佳酒店等单位,在各单位发现1到3条不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隐患问题

违法条款

处理结果

1

金华市浙环环境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前王村前王山背2号东边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浙环环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处罚

2

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华金义新区分公司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金港大道西88号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华金义新区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3

金华市金东区家佳酒店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新澧浦街(华瑞洪户)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家佳酒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4

金华市金东区美沃星荟品牌管理
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宾虹东路219号浙中总部经济中心3幢1704室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美沃星荟品牌管理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责令停产停
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5

金华市金东区学士宾馆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上市基村学士街8号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学士宾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6

金华市莺花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金港村常春西路268号1号楼第二层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莺花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7

金华市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新城区横二路北侧,纵五路西侧1#厂房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8

金华市金东区洲荟超市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中街村孝顺商业广场A幢A1-33室、A1-79至A1-81室、A1-83室、A1-85至A1-89室

扩大经营范围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洲荟超市中庭钢棚区域400平方米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9

金华市佑瑞服饰有限
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胡塘村青山街168号

消防设施、器
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金华市佑瑞服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10

浙江智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雅金路3号综合楼1楼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浙江智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下一步,金东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典型消防违法案案例曝光工作,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