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政府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部门动态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764778857/2024-157441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2024-04-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重拳出击 区应急管理局常态化打击柴油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4-04-30 09:39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巩固我区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3月以来,区应急管理局持续不断摸排违法违规柴油加注点。

在排查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检查人员发现鞋塘某停车场内零散安装了数只储罐,其中包含撬装罐和单层罐,均安装了加油机。通过调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场地为多家运输公司租用的停车场地,各运输公司以自用柴油名义在场地内设置了加油装置用以加注柴油。

该场地存在车辆流动性大、加油管理混乱、柴油进出库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虽然其中部分企业提供了“安全评价报告”,但经核查与现状不符,仍具有较大的事故风险。针对企业存在违规储存柴油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查封相关设备,并立案查处。

在此,区应急管理局提醒相关从业者,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除了需要设置在本单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内,还需要满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加强对内部柴油加油点的管理,且不能随意租用停车场、废弃厂房、村庄土地等擅自设置加油点,更不能以“自用柴油”名义对外销售柴油;柴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依据许可范围、许可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将油品储存在客户的“企业自用柴油”储存装置中进行销售。对于以上违法行为,可能面临5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柴油,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区应急管理局通过线索收集、定点蹲守、突击检查,查处捣毁两处涉嫌柴油非法经营和违规储存的窝点,共查封撬装加油装置4套,扣押柴油40余吨。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