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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义新区(金东区)第七届“人才双创▪技能蓝领”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文件(制图员)

发布时间: 2024-05-11 11:17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一、技术描述

(一)项目名称

“制图员”职业技能竞赛

(二)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单人竞赛形式。

竞赛的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安排在专门教室进行。

竞赛的技能操作考试在机房进行,每人一台计算机,独立操作。计算机设备以满足竞赛需要为原则,操作系统Windows10,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16,PDF阅读器,应用软件AUTOCAD2007简体中文版或AUTOCAD2014简体中文版,CAXA 3D实体设计软件V2022、Core4.0、UG10.0、inventor2021。以上软件由赛场统一提供,不允许选手自带其他正版软件。

(三)竞赛标准

各工种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二级(技师)内容,融入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包括综合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项。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理论成绩×30%+技能成绩×70%。

二、竞赛内容与评判标准

(一)竞赛内容

1.理论知识竞赛:

以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知识为主,相关知识为辅,其中包括: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与职业守则;制图的基础知识;投影法基础知识;计算机绘图的基础知识;专业图样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命题方式参考省技能大赛题库命题。

2.实际操作竞赛:

(1)实际操作试题范围与内容

序号

内容

范围

1

根据零件图纸建立三维模型;零件工程图绘制;零件装配;绘图环境设置、工程图标注、制作、调用图幅等。

轴套、叉架、箱体类等零件

(2)命题要求

①以职业标准高级要求为准,兼顾生产实际中常见案例。

②由组委会聘专家保密命题。

(3)实际操作竞赛样题

赛前公布样题(可按模块或部分,采用图纸、文字等适合本项目的方式详细说明具体考核内容)。试题应遵循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考核前可进行不超过30%的调整(特指技能操作型项目)

(6)比赛使用的赛题

①竞赛时,同一天比赛的相同选手采用相同试题。

②每场比赛赛前随机抽取当场赛题,技术工作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赛题抽取、印刷、加密保管、领取和回收工作。

(二)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安排:

比赛内容

分值

时间

比赛安排

理论知识竞赛

30分

60 分钟

同时进行

实际操作竞赛

70分

180 分钟

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进行

(三)评判标准

1.分数权重: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竞赛(30%)和操作技能竞赛(70%)两项成绩的累加总计评比,赛项最终得分按100分制计分。每个选手的实操单项成绩在计入总成绩时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2.评分方法:

(1)裁判人选应由符合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人员担任,裁判长、裁判员应具备一定的技能竞赛组织和评判经验,裁判队伍的组成须经组委会确认。

(2)理论知识竞赛结束后试卷应装订密封,由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流水作业方法统一阅卷、评分。阅卷完毕试卷封存后交组委会。

3.成绩核算:

(1)竞赛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理论知识成绩占比30%,操作技能占比70%(要求:不低于70%)。当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高的选手名次在前,操作技能成绩相同的以操作时间短的选手名次在前,并在成绩登记中进行备注说明。操作技能竞赛结束后,成绩由裁判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判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竞赛现场成绩汇总由裁判组负责,经登分人、审核人签字生效。

(2)成绩复核: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仲裁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2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3)评分办法:参照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操作要求,依据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4)违规扣分:选手有下列情形须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①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酌情扣5~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②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视情节扣5~10分。

③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三、竞赛流程

比赛时间为1天。根据实际报到人数安排场次,分配的场次由抽签决定,比赛工位由现场检录时抽取并进行信息加密。为保证比赛公平,抽到其他场次比赛的选手在前一场的选手比赛时必须隔离,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不能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具体竞赛日程安排赛前发布。

四、竞赛规则

(一)理论知识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指定座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所有具有存储及通讯的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7.理论考试采用“答题纸”闭卷方式进行,需按答题纸上要求填写,试卷上答题不作成绩评定,按无效处理。

8.参赛选手应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偷看他人试卷以及进行其他作弊行为,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在比赛前根据组委会的安排,到竞赛现场熟悉赛场环境。

2.参赛选手的出场顺序、工位由抽签决定。

3.比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进入赛场,由竞赛现场裁判核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确认,手机关机、U盘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一律交给裁判统一保管。

4.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借阅任何资料,各参赛选手间不可走动、交谈,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5.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水或者去洗手间的时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选手提前完成所有项目不加分,为保护设备,饮料、食物、烟、口香糖等均不得带入赛场食用。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竞赛结束前,参赛选手竞赛成果应按要求保存在指定的位置,竞赛成果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0”分计。

7.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后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员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赛场规则

1.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五、竞赛场地、设施设备安排

(一)赛场规格要求

1.考核场地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设工位50个,同时能容纳30人以上操作。

2.照明良好,光线充足,水、电及安全设施齐全。竞赛区域外设置检录区、选手准备区、专家裁判会议室及现场保障区。

3.工位、工件统一编号,选手抽号就岗。

(二)场地布局图

赛场功能分区布局图如图1所示。

图片1.png

图1  赛场布局图

(三)基础设施清单

制图员项目赛场提供设施、设备清单表,选手无需自带。

序号

名称

规格

1

台式机

局域联网,配鼠标(三键,中键为滚轮)、键盘

2

操作系统

Windows10,均要求是64位(安装有系统还原卡)

3

应用软件

AUTOCAD2007/2014、Core4.0、UG10.0、

CAXA 3D 实体设计软件 V2022、inventor2021

4

办公软件

OFFICE2016

5

PDF阅读器

版本不限

六、工具材料安排及清单

选手无需自带工具、材料,禁止选手携带物品进入赛场。赛场配发的各类工具、材料,选手一律不得带出赛场。

七、申述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等,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竞赛安全要求

(一)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限制

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赛场。

(二)医疗设备和措施

赛场应准备常规医疗物品,并配备一名医务人员随时准备处理现场突发伤者事故。

(三)赛场辅助设施

根据竞赛需要,赛场还需准备如下辅助设施: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口哨


2个


2

赛场时钟

具有时/分/秒

1套

赛场都可见

3

计时秒表


若干


4

打印机


2台


5

打印纸

A4

2箱


6

签字笔

红、黑

若干


7

订书机、钉


1套


(四)竞赛场地

赛场内确保选手正常开展比赛,不受外界影响,工位集中布置,保证竞赛氛围。设置通道,确保进入赛场的竞赛参观、采访、视察的人员在限定区域内活动,以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九、其它

1.竞赛前,大赛组委会技术组安排各参赛队选手到竞赛现场熟悉赛场设备和环境。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技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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