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曝光力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金东消防积极开展典型消防违法案件曝光工作。
大队防火干部走进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华金街777号的金华市鑫鸿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该企业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之后又走进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浦口村的金华市红辉泡沫板材厂,发现该企业内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防火干部还检查了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金东分公司、金华市鑫龙水准仪器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各单位发现1到3条不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隐患问题 | 违法条款 | 处理结果 |
1 | 金华市金东区名玺养生馆(个体工商户)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向阳村清荷北街111号4幢3楼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名玺养生馆(个体工商户)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
2 | 金华市金东区谢小谢餐厅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方明珠西侧X2-31、32、33、34、35、36号商铺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谢小谢餐厅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
3 | 金华市金东区康丽生活超市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金义快速路155号新鸿汽车广场18号楼一层A02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康丽生活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
4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华金街777号E栋4楼南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鑫鸿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 ||
5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浦口村 | 占用防火间距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红辉泡沫板材厂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 |
6 | 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金东分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开发区金港大道东988号5幢1号库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给予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金东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
7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开发区金港大道东988号5幢1号库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给予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金东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 |
8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顶塘村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鑫龙水准仪器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 |
9 | 金华市洁美职业服装厂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刘下金村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洁美职业服装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
10 | 金华市洁美职业服装厂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刘下金村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给予金华市洁美职业服装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
下一步,金东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典型消防违法案案例曝光工作,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