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下发的浙水办农电[2019]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各有关乡镇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现金东区水务局将有关金东区范围内的金沙湾水厂及单村供水站“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希各有关单位、乡镇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切实做好金东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金东区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公示(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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