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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金东区直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5-23 09:45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活动月集中宣传活动

(三)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的有效实施。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涉企法治清单,融合搭建涉企法治团队,全面优化涉企法治服务,加强涉企法治成果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照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基础保障三大工程,积极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 

(七)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压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单位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九)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十一)抓好本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二、个性工作

(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强化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解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区人大办

1.继续深化法治政府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及工作部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推进带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全面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组织听取法治浙江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3.组织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细化审议测评、问题整改等规则,推动司法监督更严谨规范。

4.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区三年打造教育新高地情况专题询问。

(三)区政协办

1.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围绕法治金东建设重要问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过程中,组织区政协机关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学法普法。通过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各项举措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结合区委干好一三五、实现新跨越等重点工作,开展请你来协商民主监督系列活动,委员工作室”“一委员一项目等履职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助力推进我区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3.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向所联系的各界群众宣传、解释法律,帮助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4.组织区政协机关干部和区政协委员参加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法治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四)区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

2.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3.会同区普法办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2.选树法治领域最美人物。持续擦亮新时代金东好人品牌,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群众推选身边法治建设典型人物,引领带动法治金东建设。

3.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法治金东建设主题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做好优秀普法作品传播推送。

4.举办金东区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作品征集和评选。

5.发动创作网络普法作品。发动网评员、网络名人、新媒体爱好者创作网络普法作品,参加上级组织的网络普法作品评选及宣传活动。

6.开展网络法治培训和宣传。结合全区网信工作培训班,开展全区网络法治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授课。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开展网络普法宣传活动。

(六)区委统战部

1.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做好《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涉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2.结合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创建省级普法基地1,创建省级普法教育示范点1,持续做好金东区宗教领域普法工作。

3.举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法制培训班。联合金东公安分局、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召开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培训会,开展反诈知识宣传、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宗教界法治意识。

(七)区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政法系统各类媒体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反邪教警示、反有组织犯罪等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反间谍等宣传。

2.做好双百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学会会员开展法治宣传。

3.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创新工作载体,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结合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宣传教育。

(八)区委编办

1.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编制就是法律意识,掌握机构编制政策,遵守机构编制纪律。

2.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的学习与应用管理,将法规贯穿于事业单位登记、变更与注销的全过程,促进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细则制定章程、开展工作。

3.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传和预防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九)区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开展全区信访工作培训,对信访法治化工作进行重点讲解,提升全区信访干部法治素养。

3.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学习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

(十)区法院

1.依托行业、乡镇当地特色文化等特设共享法庭,与公安、检察院及司法局协同联动,结合不同行业群体需求、特殊节假日时点,深入乡镇、村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积极采用菜单式普法、微视频等创新模式,将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治理。

2.以民法典宣传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实现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3.积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学校师生以及人民群众走进法庭,开展系列说法、释法、评法、议法活动,把法庭打造成法治教育的课堂。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十一)区检察院

1.围绕四大检察发布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
    2.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等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擦亮大堰河金东未检品牌,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推进。
    3.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检察官走进新区活动,进企问需了解企业发展法治需求,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媒介,策划优质普法栏目、三微作品,坚持公开听证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拓展公众普法力度

(十二)区总工会

1.加强工会普法宣传。集中开展主题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贯彻《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普法活动20场以上。

2.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2家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

3.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的合规化水平。

4.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大力推进完善一函两书配套工作制度并全面推行,充分发挥一函两书的劳动法律监督作用。

(十三)团区委

1.开展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行动(2024-2025)”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指导全区各级少先队组织、团组织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通过领航”“引航”“育航”“护航四大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12· 4国家宪法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全区共青团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3.深化“12355 自护教育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4.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建强团属宣传矩阵,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十四)区妇联

1.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进对口帮扶地区,推动全社会增强男女平等意识,帮助广大妇女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扎实推进区级婚姻家庭服务项目,用好金东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以案释法、点对点沟通中增强妇女及广大家庭依法维权意识。

3.组织村(社)妇联干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实务培训,提升妇联干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素养。

4.借助区巾帼律政志愿服务团和区政法妇联资源,开展法助营商环境活动。

5.引导各村(社)常态化开展妇联干部说法”“争当法律明白人活动,结合三八节、国际反家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进一步擦亮美丽大姐普法品牌。

(十五)区残联

1.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党内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2.深入宣传贯彻和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通过开展培训、普法讲座、发放读本等方式,加快普及无障碍环境法律知识持续广无障碍理念,提高社会知晓度,提升社会参与度,不断浓厚全社会普法宣传氛围。

3.配合人大、政协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常态化开展残疾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突出问题排查化解,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4.围绕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入户访视、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积极开展普法行动,更好地维护自主安全便利的残疾人出行合法权益,更好的无障碍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融入社会,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十六)区工商联

1.充分利用各基层商会异地商会等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走访慰问、举办座谈会、培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法律三进活动。

3.以企业自主合规建设为平台开展劳动用工为重点的专题讲座,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4.做好每年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

(十七)区文联

1.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2.落细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及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3.发挥乡镇文联和文艺家协会的组织作用,指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法治题材文艺创作,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文艺志愿服务活动

4.加大文艺维权普法宣传工作,并把文艺维权纳入文联三养轮训课程,通过各类形式,提升文艺爱好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5.探索推进数字化文艺阵地建设,利用新文艺群体网络优势,宣传推广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普法氛围。

(十八)区红十字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体红会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金华市无偿施救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结合举办红十字系统各类培训班,开展应急救护、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5.利用“5· 8”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座谈交流、媒体报道、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集中组织宣传、解读20243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提高社会对红十字事业的知晓率、认同率、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环境。

(十九)区供销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 “ 12· 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等政策法规,推进法治企业建设,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防范市场风险,促进社有经济健康发展。

4.开展金东区农合联草莓等7个产业分会800余名会员的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

(二十)区发改局(区国动办)

1. 开展信用金东宣传工作,普及信用法律知识,宣传信用修复途径,进一步引导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开展价格法规宣传,提升群众对价格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能源法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新理念;结合两高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辖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开展重点普法宣传,增进企业的绿色节能和高质量发展意识。

4.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多举措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发改领域新出台的重点法规规章宣传。

5.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统筹协调各部门将两个条例宣传到位,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6.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动员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

7.积极参与上级国动办组织的法治培训,提高全区国动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十一)区经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2.加强经信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经信领域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认真学习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法规。

3.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工作,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二十二)区教体局

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金东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

2.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 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

3.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好“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组织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组织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小卫士学习。

4.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利用班队活动、黑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阵地,开展校园防恐、反校园欺凌、防诈反诈、毒品预防、反邪教、食品安全、防溺水和规则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

(二十三)区科技局

1.加强《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传,推动《条例》宣传扩面提效

2.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3.深入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开展法宣传教育,逐步增强科技工作者法治观念,使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二十四)区公安分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之融入全公安机关日常培训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全警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民(辅)警宪法意识,提升宪法观念。

3.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持续宣传禁毒知识、反恐怖知识、反电诈知识,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全禁毒、反恐怖、反电诈等特色法治宣传活动。

4.紧盯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围绕打防电诈、扫黑除恶、反拐打拐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5.积极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依托警企亲清在线平台强化对企业从业及相关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综合运用风险剖析、案例通报、防范建议等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十五)区民政局

1.围绕《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普法宣传,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贯彻。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开展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培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宣传。

3.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主题培训。

4.宣传《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金华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普遍提高社会大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5.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公众认知度。

6.做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宣传普及,增强婚姻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向广大服务对象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7.做好9·5中华慈善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扎实开展“9·5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慈善宣传展板,摆放在区政府大厅等位置进行宣传;在主要街道、市场和工业园区悬挂标语;发放慈善宣传册等; 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慈善宣传片等形式,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8.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十六)区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

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3.指导监督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区直属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4.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提供法治动力。

5.做好本系统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6.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依托新媒体平台,广泛运用新技术手段,打造特色新媒体普法品牌。

(二十七)区财政局

1.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行动,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宣传教育。

2.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培训。

3.学习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营商环境的认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

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新法新规普法宣传,组织法治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财政干部讲法宣法,强化财政干部对法治的理解。

(二十八)区人社局

1.在人力资源培训班上开展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线下培训。

2.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突出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从源头提高用工管理、工资支付、权益保障的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3.每季度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二十九)区住建局

1.开展房屋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城市治理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夯实城市治理的基层基础,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广大群众开展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城市运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知识,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提供有力支撑。

4.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普及历史文化保护知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助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骨干更新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十)区交通局

1.开展公路与运输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公路与运输领域执法人员培训,打造执法为民的高素质交通执法队伍,提升交通执法治理效能和行业监管水平,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淬炼执法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在企业巡查、道路巡查等日常工作中,开展宣传宪法和公路运输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强化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推动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活动方案的通知及文件精神,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内容,积极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应急知识科普、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联合乡镇、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区内维修企业、运输企业及在建工程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抢险保障、应急逃生演练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法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争取区内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80%

(三十一)区水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形成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的热潮。

2.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节水、保持水土的良好氛围。

(三十二)区农业农村局

1.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

2.结合春耕备耕、“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月、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4.在日常监管及培训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三十三)区文旅局

1.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进景区、度假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专题普法活动。

2.开展法规知识进院校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浙江商贸学院等高校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学生开展宪法学习”“防范网络诈骗等专题普法活动,切实提升院校师生法治意识。

3.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将其纳入送戏下乡作品范围,指导金华市金东区林达婺剧团复排濒危婺剧项目《皮金滚灯》,普及赌博危害。

4.参加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升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懂法用法能力,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统一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5.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法律规定,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三十四)区卫健局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涉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2.结合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等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习法律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4.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宣传。

5.用好以案释法,大力宣传与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三十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春秋入伍季,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

2.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常态化落实法律援助机制,开展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援助。

(三十六)区应急管理局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2.“3·19” 森林消防宣传日为契机,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3.“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做好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4.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5.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渗透普法宣传教育,边执法边普法。

(三十七)区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结合审计项目实施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熟知法规具体规定,促进广大审计人员自觉把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持续贯彻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宣传。

3.利用媒体开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区审计局门户网站,充分发挥审计宣传核心阵地的作用,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不断深化审计机关普法工作。

(三十八)区市场监管局

1.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做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2.重点围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新出台、新修订的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民生、安全、信用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3.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5·25”全国护肤日及安全生产月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

4.积极参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学法考法说法赛法活动,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和市监铁军锻造提供法治保障。

5.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发挥新媒体覆盖面广、利于传播的特点,积极培育线上普法阵地,依托公众号等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持续推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三十九)区统计局

1.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重点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2.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等不少于4次。

3.在统计专业会议或培训会议上重点讲解统计法知识,常态化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4.积极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利用调研、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契机,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

5.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普法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统计法。

6.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普法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四十)区行政执法局

1.开展城市治理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组织开展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3.组织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加大宣传,深贯彻条例内容,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新力。

4.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通过填写知识问卷、发放养犬清便袋等形式,宣传、讲解《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帮助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5.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对店家以及居民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重点关注店招广告、商用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提醒商家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十一)区商务局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保障商务领域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2.结合驻企服务,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促进企业和社会深入了解和运用商务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学法普法助力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3.结合世界粮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涉粮政策制度宣传。

(四十二)区邮政管理局

宣传贯彻邮政业法律法规。结合日常检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124日全国宪法宣传日,以《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为重点,综合运用线上平台普法和线下现场宣讲等方式,深入推动实名收寄制度落实工作,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治理水平。

(四十三)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依法必招项目自查及交叉互查,加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协同配合,营造招投标领域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十四)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 制定中心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2.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

(四十五)区融媒体中心

1.结合平台优势,丰富普法教育宣传形式。

2.及时对接发布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新闻稿。

3.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在运用好掌上金东”APP金义新区发布、视频号等平台,及时转载普法相关系列内容,促进法规宣传学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四十六)区投促中心

1.加强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

2.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3.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结合服务全过程,面向招商引资企业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解疑释惑,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切实把履职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四十七)金义新区发展集团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

2.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学法用法学习工作。

3.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4.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十八)区城投集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集团全体员工法治观念

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

3.汇编年度普法案例,利用好集团法律顾问,结合集团以往纠纷或诉讼案件情况,深入集团基层一线开展与施工过程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讲解及风险提示工作。

(四十九)区生态环境分局

1.学习宣传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普法宣传。

2.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和讲座,集中学习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环保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区生态环境系统在编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回答企业事业单位的问题,主动宣传环保知识。

3.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日,积极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书法、卡通画、征稿比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发动金东12个生态环境所的基层力量在村、社区开展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等环境法治教育活动,集中宣传《环境保护法》以及日常环保知识,解答群众关系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

(五十)区税务局

1.围绕春耕、春游、春俗等春日元素,聚焦花卉种植、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当地经营户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不断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为美丽乡村共同富裕新图景添彩。

2.聚焦社保费缴费、个人所得税汇算等大众关注热点,将税费优惠政策送进千家万户,扩大税收宣传普及面、纵深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法治氛围。

3.开展税民同心 反诈同行专题活动,邀请反诈专家、骨干民警联合开展线上直播讲座,揭秘诈骗手法、分享防范技巧;依托金华税务公众号,制作推送反诈宣传视频、提醒单、海报等内容;常态化开展线下宣传,在办税服务厅放置易拉宝、宣传册,走进企业开展精准化反诈宣传。

4.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宣讲,以直播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解读,切实提升《条例》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向全社会展示税务积极有为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优省的实践和成效。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制作短视频,对典型性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解读宣传,有效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5.联合科技、规、银行等部门,依托社会共治点,组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小组,以沙龙、走访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走进初创企业,针对新办创业企业难点痛点问题,提供集中辅导。走进智能制造特色园区,对税收优惠支持创新发展系列政策展开宣传解读。

6.搭建金税有约跨部门春风会客厅,以政策找人、福利找人为落脚点,开展金税有约跨部门直播课堂。联合市监管局开展新手经营办税一课通专题直播;联合中信保、银行等部门开展政策助力企业走出去专题直播;联合科技局开展企业赋能 只等你来专题直播。

(五十一)区消防救援大队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能力。

2.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全面提升全民消防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筑牢全社会抵御火灾事故防线。

3.组织开展元旦、五一、春节等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消防专项宣传,开展火灾风险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宣传。

(五十二)区气象局

1.依托“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救灾日及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建设等科普宣传活动,结合气象法治科普内容,开展气象普法宣传

2.积极参与省、市气象法治微视频作品大赛活动,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气象法治科普作品,扩大气象普法的影响力

3.充分利用各媒体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的规章制度

4.推进气象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形成科普+普法双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