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双减”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相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 46号)、《金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金市教审〔2022〕11号)和《关于制定金华市金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等事项的通知》精神,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就遴选2024学年第二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
二、遴选原则
(一)公益属性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不得单独收取培训费用。教师培训费用由学校在课后服务费中统一支付。
(二)自愿参与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自主向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四)双层遴选原则。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与教育、民政、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五)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属地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根据《进校园“白名单”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办法(试行)》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三、申报对象
(一)在金东区注册的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在金东区注册的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等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
(三)在金东区居住的专业人才(仅限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社会专业人员,且未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社会组织任职)。
四、申报要求
(一)机构资质。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对应通过金东区业务主管部门正式审核,并取得金东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通过金东区业务主管部门正式审核或容缺审核,并取得金东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容缺审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期限至2025年3月31日止;
非学科类社会组织须取得金华市民政部门(登记地址须在金东区域范围内)或金东区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并按时参加年检;
专业人才须有金东区户籍或居住证,并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技能或资质。
(二)人员资质。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在金东区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三个月);从业人员和专业人才身心健康,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禁止的行为。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 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需上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四)办学资金。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偷税漏税等情形;资金监管已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五)机构信誉。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内无违规办学行为,未被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民政、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税务等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等情形。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相关机构根据要求填报《申请表》、《汇总表》及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申请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上交金东区各类业务主管部门,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金东区注册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金东区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及金东区户籍或居住的专业人才,联系人:叶虹,联系电:82172160,邮箱:550144584@qq.com;
金东区注册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金东区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及金东区户籍或居住的专业人才,联系人:张驰,联系电话:15057923479,邮箱:519186551@qq.com;
金东区注册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金东区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及金东区户籍或居住的专业人才,联系人:朱献新,联系电话:82177921,邮箱:2947118405@qq.com;
(二)分类审核(2024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各类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签署意见后提交金东区“双减”工作专班复审;
各初审部门于8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至金东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联系人:汤哲皓,联系电话:82176693,邮箱:531462457@qq.com。
(三)专班认定(2024年8月15日至8月30日)。金东区“双减”工作专班组织“白名单”遴选评审组实地考察,同时对申报对象的资质、法人代表及培训教师资格、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择期在金东区官方公众号(掌上金东—融合号—区教体局)公示金东区2024学年白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法人代表、培训项目等。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金东区白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继续实行金东区、婺城区和开发区三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互认共享机制,三区范围内无需二次申报。如:金东区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金东区申报“白名单”成功后,可参与婺城区和开发区的中小学课后服务,不需要向其他区申报。
(二)申报材料清单和填写要求。
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1填报说明)。适用于正式审批的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附件2: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容缺)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2填报说明)。仅适用于容缺审批的文化艺术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附件3:社会组织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3填报说明)。
附件4: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4填报说明)。
附件5:金东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详见附件5填报说明)。
附件6:金东区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详见附件6填报说明)。
正式审批的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填写附件1、附件5、附件6;容缺审批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填写附件2、附件5、附件6;容缺审批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填写附件2、附件5、附件6;社会组织填写附件3、附件5、附件6;专业人才填写附件4、附件5、附件6。上述材料电子稿按格式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名称+非学科类进校园材料,一并发至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人的邮箱。
(三)2024学年金东区、婺城区和开发区白名单公布后,有效期限为1年。之前公布的“白名单”一律废止。未进入2024学年金东区、婺城区和开发区白名单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托管、拓展性课程等需引进校外资源的服务。
附件:
附件1:金东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x
附件2:金东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容缺)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x
附件6:金东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docx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东区“双减”工作专班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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