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2024年7月5日收到抽样单编号为:Y202409885A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Y202409885A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醉心白酒小作坊生产销售的梨子烧酒甲醇项目不符合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公司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24年7月5日收到的不合格报告,于当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经营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明,2023年11月04日,当事人通过加入酒曲发酵经过蒸馏过滤加工工艺生产了一批梨子烧酒产品,数量为15升。在2024年6月份本局组织的抽检中,该批梨子烧酒产品经检验,甲醇项目不符合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2024年7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止,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的梨子烧酒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成本价为70元/升,销售价为80元/升,以上共计货值金额1200元,违法所得150元。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 150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3150元,上缴国库。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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