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发生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侦查,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经多次转账转入到多个嫌疑账户。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已依法对相关涉案账户进行冻结,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现受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依法对冻结账户内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具体办理冻结资金返还的账户公告如下:
1.返还账户:5960****0015,户名:重庆舜明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接收银行账户:6236****6860,户名:黄敏菲,返还金额:44120元。
2.返还账户:1574****3037,户名:滨州市银行嘉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接收银行账户:1901****3808,户名:杭州楠海有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返还金额:28182元。
3.返还账户:6214****7958,户名:涂文武;接收银行账户:6228****6974,户名:郝丹,返还金额:27926.91元。
4.返还账户:6221****1902,户名:付贵友;接收银行账户:6214****0387,户名:黄文斌,返还金额:25548.7元。
5.返还账户:6217****4234,户名:杨洪伟;接收银行账户:6217****4760,户名:李长飞,返还金额:8508元。
6.返还账户:6214****4263,户名:徐霞;接收银行账户:6236****1520,户名:邵建芳,返还金额:18602元。
7.返还账户:6217****2063,户名:梁国平;接收银行账户:6236****8397,户名:张键杰,返还金额:1466.28元。
本公告自即日始为期30日,涉及到与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上述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即日起请在30日内与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来金的,经联系后同意可以邮寄材料),30日后我局将依据法定程序返还冻结资金。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579-82190271(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邮寄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996号(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反诈中心)刘警官0579-82190271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24年9月2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