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数字化改革专题
  • 信息索引号: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失业了别担心,先把这笔钱领了!

发布时间: 2024-09-02 08:47 信息来源: 浙里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A:我失业了,怎么申领失业保险金呀?

B:我失业一年了,一直没领失业保险金,现在还能领吗?

小浙:别着急,失业保险金“浙里办”就能一键申领,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领取方式等内容,都会为您一一介绍!

一、关于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定义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四)申领失业保险金不需要准备证明材料

经办机构应依据用人单位在停保时填报的失业原因,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确认发放失业保险金。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若失业人员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原因有异议,可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作为依据。

二、操作流程

点击下方卡片,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界面。

微信截图_20240902084535.png

阅读用户须知,选择具体情形。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等。

三、Q&A

问:申领成功后,必须去现场领取吗?

答:不用哦!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问:需要回户籍地申领吗?

答: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

不过要注意,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如果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省外户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省内户籍无须转移)。


问:失业后没有及时申领,现在还能领吗?

答: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问: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吗?

答: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


问:领过失业保险金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吗?

答: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纳比例、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