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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566996134K/2024-15872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4-09-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9 15:39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包括全市餐饮经营场所(餐饮店、夜市、大排档等),重点针对环境空气监测点周边两公里范围。

二、重点时间安排

2024年4月至7月。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规范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使用,实现达标排放;在属地政府审批或规范的夜市、大排档等,业主方应要求有油烟产生的占道摊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其他净化措施去除油烟,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关停或者搬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同时,要求餐饮经营者建立油烟净化设施维护机制,定期清理维护,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二)加强餐饮油烟排放监测

加大对餐饮油烟单位的日常巡查频次,对超标排放的餐饮经营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严管力度;同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三)建立餐饮油烟污染矛盾调处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关于餐饮油烟污染的投诉举报。对于因油烟排放引发的纠纷,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底前)

对整治区域范围内的餐饮店、夜市、大排档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对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场所掌握其数量、分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对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直接视为油烟排放不达标。

(二)宣传动员阶段(5月上旬)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现场活动等方式,向餐饮经营者宣传油烟污染的危害和治理的重要性,动员其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送油烟治理先进案例。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6月)

各乡镇(街道)中队要联合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划出重点监管区域,发布油烟污染整治公告,明确整治标准和措施要求,对区域内的餐饮店、夜市、大排档进行集中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运行不正常、油烟超标排放的餐饮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查处;对确有需要设置的夜市、大排档,属地政府应加大审批或者规范力度;对未经审批的夜市、大排档,属地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的整治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从重从严查处。局科室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前)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同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是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的需要,我们要从政治、民生的角度深刻认识餐饮油烟整治的重大意义。各乡镇(街道)中队要积极联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乡镇(街道)等各方力量,加强联合执法,按要求定期汇总报送整治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任务责任

对夜市、大排档经营者,应要求业主方按“准入标准”严格其油烟排放监管。中队长为餐饮油烟整治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大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的整治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一律从严顶格处罚,必要的应依法取缔。要加大常态化检查,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落实整改。

(三)总结与评估

局科室将不定期对餐饮油烟污染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要对治理成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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