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6870287T/2025-00142
单位审核公开
岭下镇
2025-01-10
主动公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以来,岭下镇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30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1条,公告公示5条,镇街动态1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岭下镇共新收依申请公开5件,上一年度结转2件。目前已办结6件,结转下一年度1件。本年度完成的5件答复是公开。本年度,岭下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年度工作任务,岭下镇全面贯彻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的作用,及时更新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方便办事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三是积极利用“掌上金东”融合号,及时宣传推介岭下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每季度及时统计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二是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电话、办事窗口、走访、问卷四种形式组织岭下范围内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每种形式采集有效样本各25个(总计100个),群众满意度达到99%。
三是2024年岭下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岭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依申请答复还需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2025年,岭下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以便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常态化落实日常工作监管,依托主动公开监测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开展日常监管,并及时完成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岭下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