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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91052297/2025-0926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金东区2025年有机无机复混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3 17:1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金东区商品有机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配方肥推广补贴政策》有关要求,现启动金东区2025年财政补助有机无机复混肥供应商备案工作,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1.供肥企业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等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生产条件良好,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出厂合格检验的质量控制条件,经销商需具备备案肥料的销售授权书;

2.实施补助的肥料须经肥料登记许可;

3.备案肥料包括:水稻专用肥、玉米专用肥、茄果专业肥,主推配方符合我区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肥料主推配方的要求。

4.供肥企业要求做到销购实名化、销购记录及时上传“浙农优品”系统。

二、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

1.金华市金东区财政补助有机无机复混肥供肥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交易账户(银行开户人、开户行及账号);

5.CMA认证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含NY/T525-2021全部指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6.销售授权协议书;

7.肥料包装袋照片。

供肥企业将上述备案材料于2025年1月24日前交至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六楼A622),联系电话:0579-82192016,0579-82192021。

附件:关于金东区2025年有机无机复混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doc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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