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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5-16083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金区政〔2025〕54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0-2025-0006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5-10-16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东区林地空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6 10:43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金东区林地空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金东区林地空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科学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引导节约集约的林地利用方式,有效保障经济发展对林地的需求,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科学有效补充林地,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不降低。

(一)坚持依法依规,规划引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其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统一底版,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保有量不降低底线。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宜林则林,依法依规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各项工作。

(二)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

强化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统筹加强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稳步提高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挖掘补充林地储备资源,加快推进补充林地储备库建设,实现长期使用林地项目占用林地面积与补充林地面积相挂钩。

(三)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

按照“部门统筹、乡镇落实、社会参与”的要求,实行区、镇、村分级管理,加强工作统筹、政策集成、资金保障、监测评价,形成责任联动、逐级落实、高效协同、全程闭环的林地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及内容

(一)主要目标

为满足金东区林地指标使用需求,建立林地占补平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林地储备库建设。计划2025年先行试点新增造林2000亩,五年内共计划完成新增造林入库建设10000亩。单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亩。

(二)入库程序

1.前期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协同配合,对全区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重点项目专项规划的地块进行调查。根据林地后备资源空间划定要求,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积极挖掘补充林地后备资源,加快推进荒山荒滩、废弃矿山、未利用地等宜林地造林绿化,同时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等耕地资源可实施造林地块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全区林地后备资源空间“一张图”。各乡镇(街道)及实施主体根据“一张图”成果开展造林工作。

2.政策处理。各乡镇(街道)按照建设需求,对“一张图”上可进行造林地块开展排摸,重点对村民意愿、权属关系、后续利用等深入进行可行性分析,完成补充林地造林项目建设红线,提交区资规分局审核确认后开展政策处理。

3.项目申报和实施。实施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立项申请,同时提交拟实施项目矢量数据、造林作业设计方案、相关土地流转协议或委托种植合同等材料。收到立项申请后,区农业农村局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并对作业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通过后批准立项。实施主体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4.验收入库。造林竣工满半年后,由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区政府上报市林业局审核、省林业局审定。省林业局审定通过后的地块为新增补充林地指标正式入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金东区林地空间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和各乡镇(街道)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强化技术指导,创新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推陈出新的工作格局。

(二)资金来源及奖补标准

实施新增林地造林项目,需经属地行政村、乡镇政府申请、区资规分局地块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对新增林地指标在完成国土变更后,纳入新增林地奖补储备库。区财政奖补实施主体新增造林入库7万元/亩(包干,面积按省厅入库为准),含政策包干费、前期设计、造林工程、后期管护等全部费用,奖补资金来源为用地单位支付的林地占补平衡指标费。

(三)建立调节机制

林地实行有偿使用原则。建立区级指标交易平台,对区内开发建设涉及占用林地指标的项目收取林地占补平衡指标费。该项资金专项可优先用于区内补充新增林地指标奖补、绿化造林、森林质量提升、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

项目建设需使用林地指标的,用地单位应先缴纳18万元/亩的林地占补平衡指标费。

农村村民依法自建住宅申请及公墓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占用林地免收林地占补平衡指标费。

(四)加强督导宣传

工作专班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督查指导,同时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全区营造积极参与造林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工作举措、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全区开展林地空间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本方案自2025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1.金东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管理办法(试行).doc

2.金东区林地空间综合治理造林技术参考.doc

3.金东区可造林空间情况分析表.doc

金区政〔2025〕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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