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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执法局
2025-11-04
现就《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告》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告》
发文单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二、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及《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5〕3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详见附件)。
三、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及《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5〕36号)
四、主要内容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告》包括公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明确了自2025年11月4日起,将《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告》(详见附件)中涉及的30个领域1494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除上述事项划转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结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通告前已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乡镇(街道)以自身的名义继续依法行使。
附件为《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告》,涉及30个领域共1494项综合行政处罚事项。
五、实施日期
自2025年11月4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176970
解读人:王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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