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执法范围:金华市金东区
监督举报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水务大楼3楼(330室),邮编:321015
举报投诉电话:0579-88900000
一、行政执法依据: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相关法定依据详见附件1。
二、行政执法委托书: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委托书详见附件2。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和金华市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四、行政执法流程图: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详见附件9
五、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附件4)
2.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附件5)
3.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附件6)
4.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卫生健康部门执法事项目录(附件7、附件8)
六、救济渠道
当事人如不服本局行政执法决定,可在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相关法定依据.docx
附件4:关于印发金东区卫健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6: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pdf
附件7: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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