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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金东区人才引进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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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通过浙里办反映:我目前已经缴纳7个月社保,由于工作原因可能中途断缴,后面在金华续上社保满12个月还能申请生活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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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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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关于生活补助申报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已于2025年4月1日进行回电,并与您说明情况,您对结果表示了解。依据印发《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委发〔2020〕6号)文件(二)中:2020年5月4日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各类人才,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引进人才生活补助按年发放。您已在金华缴纳7个月社保的情况下断缴,后续重新在金华市区属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如有其他人才补贴方面的问题可拨打0579-82191388进行咨询,感谢继续关注人力社保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