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25-159595
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区人民政府
金区政〔2025〕25号
2025-05-19
主动公开
曹宅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曹宅镇成立社区的请示》(曹镇〔2025〕1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曹宅镇坦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坦溪社区所辖范围为北起绣水山庄,沿红旗水库副坝以东至鸿泰豪苑,朝皇路以北,双井街以西,坦溪路以南区块,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双河路151号。
接此批复后,要及时做好社区居民登记,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依法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健全配套组织,确保社区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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