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范围
金东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主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用于支持保障粮食生产发展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农(渔)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其中用于配套市级以上资金的,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重点扶持范围:粮食生产发展、畜牧业生产发展、渔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开展的工作以及各级部门研究确定需要支持的农业农村改革示范试点等其他事项。
二、扶持对象
金东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对象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农(渔)民、农创客(新农人)、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等。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不符合种植产业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非粮作物的不予储备;农产品质量问题被立案查处或上级政府部门通报和列入项目管理黑名单的取消当年项目储备。
三、申报程序
乡镇(街道)根据下达的项目储备文件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方向,组织辖区内的农业生产主体开展项目储备申报,严格把关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所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将储备项目基本情况录入到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
附件:1. 2021年金东区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2.2021年金东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指南
3.2021年金东区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项目储备指南
4.2021年金东区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5.2021年金东区农业品牌创建奖励补助项目指南
6.2021年金东区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储备指南
7.2021年金东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8.2021年金东区农产品仓储冷链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9.2021年金东区美丽田园示范点项目储备指南
10.2021年金东区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储备指南
11.2021年金东区柑橘种苗繁育网室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12.2021年金东区美丽屠宰场、车辆烘干中心项目储备指南
13.2021年金东区新种植油茶补助项目储备指南
14.金东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入库申报表
附件1
2021年金东区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高新农机生产应用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经济组织。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具备项目建设相应的经济能力和开展相关试验示范的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生产、建设用地和设施,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粮食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钢架大棚(粮食育秧生产除外),永久性基本农田内种植花木类等多年生作物的不予储备。
三、建设内容
(一)设施农业建设。
1. 建设内容。标准钢架大棚(含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
2. 建设标准。按《浙江省中央设施农业设备补贴实施细则》以及“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4-2018)和“玻璃温室技术规范”(T/ZJNJ001-2018),且连栋数量不超过10个、覆盖材料采用厚度≧5mm的浮法玻璃或钢化玻璃执行。
3. 起补面积。连栋钢架大棚集中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其它产业育苗中心起补面积500平方米。
4. 为鼓励做大做强,扶强扶优,培育我区农业设施亮点,对用于粮食、蔬菜、水果、花卉等金东区农业主导产业生产的连栋钢架大棚优先安排。
(二)农业“机器换人”建设。
1. 农机化服务中心建设。包括粮食烘干中心、农机维修中心、秧苗培育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等,达到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完备、服务能力较强、社会效益突出,提高粮食品质,确保丰产增收的要求。
2. 农机农(牧)艺融合示范点建设。开展机械化、轻简化、集成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试验示范,探索合理生产模式,形成标准化作业农艺技术和操作规范,示范带动区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在粮油产业方面,结合农艺技术要求,开展粮油机械化种植收获、高效植保等关键环节的装备引进和技术试验,满足粮食生产稳产要求的试验示范;在果蔬茶叶产业方面,主要开展果蔬育苗、移栽设施机械化装备应用的试验示范,开展高效、低耗、环保、安全等农机装备在果蔬生产、加工中的应用试验示范;在畜禽产业方面,主要开展畜禽养殖机械化喂料、饮水、集蛋及排泄物处理等试验示范;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主要开展秸秆、枝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验示范;在植保方面,主要开展高性能无人植保无人机应用的试验示范及无人机植保操作手的培养等。列入“机器换人”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的优先安排。
四、补助标准
1.设施农业连栋钢架大棚GP-L622型补助50元/平方米,GP-L832型补助55元/平方米,不带外遮阳的补助降低5元/平方米。玻璃温室补助260元/平方米。省市区各级资金整合使用综合立项,单个项目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0万元。
2.农机化服务中心建设。扶持比例按不大于投资的50%补助。
3. 农机农(牧)艺融合示范项目。扶持比例按不大于投资的70%补助。
附件2
2021年金东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从事畜禽养殖,持有相应营业执照。
二、申报要求
在非禁养区范围内,符合属地乡镇养殖业发展方向,并允许保留的畜禽养殖场。
三、申报内容
(一)美丽牧场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按照《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进行设施改造、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完善等建设。区级美丽牧场对照《金东区美丽生态牧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进行改造提升。美丽牧场创建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围绕“洁化、绿化、美化”主线,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标准进行建设。
(二)区域性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建设。支持养殖主体联防联控,以阻断传播途径为主要手段,开展区域性非洲猪瘟疫病防控,通过建设车辆洗消中心,服务于全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单位,为进出辖区的生猪运输车辆提供洗消服务,助力我区建立非洲猪瘟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三)数字化牧场建设。支持现有或新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加快建设畜牧产业数字化运行平台,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畜牧产业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畜禽电子标识,实行智能化管理。
(四)畜禽良种补贴。支持生猪养殖场利用本场种公猪或者向具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公猪站采购精液,全面开展人工授精,减少种公猪调运频率,降低非洲猪瘟传播风险。
支持奶牛、家禽引进生产性能优良的品种或配套系,引进技术成熟的优质冻精并开展人工授精,提高我区畜禽品种生产水平和畜产品品质。
(五)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鼓励防疫设施完善、管理模式成熟的生猪养殖场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通过创建引领,提高全区生猪养殖场整体防疫水平。
四、奖补标准
美丽牧场、区域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建设、数字化牧场、无疫小区等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畜禽良种补贴按实际申报数量核实后拨付补贴资金。
(一)美丽牧场。通过省级验收的每个场奖励8万(由区级提升为省级的核减已兑现的区级奖励),通过区级验收的每个场奖励5万。
(二)区域性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建设。建设区域性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以非营利为目的服务于全区生猪养殖场,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
(三)数字化牧场建设。对2021年6月30日前引进数字化平台和设备应用于畜禽生产,且应用规模达到存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其他畜禽按猪当量折算),每500头规模奖励10万元。
(四)畜禽良种补贴。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且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的补贴。从具有经营许可的种畜禽场引进种猪、种奶牛、种禽等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500元/头、2000元/头,20元/羽,省、市如有高于此标准的参照较高标准,不重复享受。
(五)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经专家评估验收认定通过的,按50万元/场奖励。
附件3
2021年金东区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金东区范围内在规模养殖场目录内的水产养殖场。
二、申报要求
1.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项目。养殖场坐落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主体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个体工商户等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在规模养殖场目录内、池塘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具有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或设备且正常使用;基础设施较好、管理制度完善、引领绿色发展的水产养殖主体;
2.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项目。养殖场位于规划内养殖区或限养区;在规模养殖场目录内、池塘养殖面积30亩(含)以上;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尾水经处理后排放;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操作规范、示范带动突出的水产养殖主体;
3.水产养殖尾水零直排整治项目。养殖场位于规划内养殖区或限养区;在规模养殖场目录内、池塘养殖面积30亩(含)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通过国家级水产养殖示范场认定的水产养殖主体奖励15万元;
2.通过省级水产养殖示范场认定的水产养殖主体奖励10万元;
3.开展尾水零直排项目建设、尾水排放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并通过区级验收的养殖主体按“原位处理”、“生态塘处理”、“两池一坝”、“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分别奖励4万、5万、6万、7万元。
附件4
2021年金东区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金东区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1. 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广泛应用机械化、轻简化技术,示范推广不少于3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覆盖率100%。
2. 严格落实化肥定额制和农药实名制,控制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100%回收,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健全基地档案,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
3. 每个基地开展技术展示示范、农民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区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全年指导不少于5次。
4. 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优良,特色更鲜明、品牌更具优势。
三、补助标准
采用先建后补方式,按照确定的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在对接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的基础上,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投入资金额达到20万以上的,通过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对通过项目验收的科技示范基地给予补助,按投资额的50%补助,每个示范基地的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共计不超过45万元。
附件5
2021年金东区农业品牌创建奖励补助项目指南
一、申报对象
金东区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专业大户、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主体和各乡镇(街道)行政村。
二、申报要求
2020年-2021年度内未享受本指南奖励的可申请补助。上级有奖励但低于本奖励标准的,区级可补足奖励差额部分;高于本奖励标准的,可任意选择一方进行补助;各级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助标准
(一) 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新获得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的,第一个产品补助3万元,第二个产品起,每增加一个产品补助1万元;新获得无公害认证的,第一个产品补助1万元,第二个产品起,每增加一个产品补助0.5万元;到期通过续展的,减半补助。同一单位各项补助最高5万元;(质监科)
(二)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补助10万元;(质监科)
(三)生产标准、技术规程认定。新获得主管部门生产标准、技术规程认定,按国标10万元/个、省标8万元/个、市标5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参与制定的单位按70%奖励);(农业综合管理科)
(四)品牌营销。对参加上级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展会、特色农产品评比的农业经营主体,产品获得国家级金奖1万元/只、省级0.5万元/只。经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组织或参加的农产品展销会、绿博会、推介会、农事节庆等,对经费给予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电商销售本土或对口扶贫地区农产品较好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含跨境农产品电商)销售鲜活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加工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奖励5万元;(农业综合管理科)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考核要求,对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主体并开具合格证的单位,按要求开展追溯系统建设的单位,补助0.7万元/家;手机APP建设单位,补助0.25万元/家。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的单位补助3万元/家,开展其它农产品快速检测建设的每家补助0.8万元;(质监科)
(六)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乡镇(街道)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完成年度定性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做好检测台账记录,根据《金东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合格的给予4万元奖励;(质监科)
(七)林业。新创建国家森林乡村、一村万树示范村、市级森林村庄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创建标准均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区种苗站)
附件6
2021年金东区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民、农创客(新农人)、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养殖场需经工商登记注册登记,需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沼气工程;申报的种植基地应符合种植产业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非粮作物的不予储备。
三、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沼液资源利用。
1.车辆购置。购买沼液运输车的养殖场(存栏生猪2000头以上,奶牛200头以上)财政补助购车款的50%,其中3吨车最高每辆补助5万元,5吨车最高每辆补助8万元,10吨车最高每辆补助12万元。
2.沼液储存池及配套设施。用肥量较大的苗木、果树、蔬菜、葡萄等基地建造储肥池以及高压污水泵房和输肥管等设施。沼液储肥池(加盖)池容100立方米(包括100立方米)之内的补助380元/立方米,池容101-200立方米(包括200立方米)的补助350元/立方米,池容200立方米以上(包括200立方米)的补助320元/立方米,每个池最高补助不超过500立方米,超过的按500立方米补助;高压污水泵房及设施补助1.3万元/座;输肥PE管(63mm以上)及配件补助20元/米;要求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在建设中应对施工前、中、后进行拍照留存,特别是池底钢筋布局和浇筑、圈梁照片。
(二)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1.建设范围。在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以及其他农田范围内,长度1公里以上;
2. 建设内容。沟渠整理修复工程(包括沟渠边坡生态化改造、清淤、垃圾杂草整理),农田水利基础工程(闸门安装),农业面源污染拦截消纳工程(拦截转化池装置、U型排口处理装置,透水坝装置、生态跌水堰),沟渠生态修复工程(复合生态微岛、挺水植物微岛、沉水植物定植),绿化景观工程(绿化带建设,展示牌)等;
3.补助标准。按项目最终核定投资额进行全额补助,上级下达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历年实施的项目,施工单位维护期满后,统一打包给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按照最高1万/条补贴。
(三)秸秆综合利用。
1.设施设备购置。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水稻、小麦、油菜的20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购置秸秆打捆机、装载机每台按照购置价的70%补助;购置秸秆粉碎机,按照购机价的50%补助,最高补贴不超20万元。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
2.基地建设。对收集我区范围内的水果、农作物秸秆作为基料化利用的食用菌生产企业,按“食用菌产业补助政策”进行补助;其他以水果、农作物秸秆进行原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方式进行利用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基础设施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给予10万元补助,且每增加建设500平方米多补贴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
附件7
2021年金东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区域应符合种植产业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非粮作物的不予储备实;对已列入其他部门实施项目、已享受政府其他资金补助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补助内容
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田间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新建、修复、续建、改造;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水渠等工程建设;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滴灌等技术;灌区泵站改造;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等。
四、补助标准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形式。工程项目原则上按验收结果的50%进行补助,补助范围包括:设计费、监理费以及工程基础设施费,政策处理费用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8
2021年金东区农产品仓储冷链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金东区登记注册的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
二、申报要求
建设地点必须位于金东区境内,并已通过用地审批,项目实施对金东农产品有带动效益的。
三、补助内容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
四、补助标准
为大力推进“三农”新基建,加快农产品分拨、包装、冷链仓储配送设施建设,对项目中的仓储设施建设、机器设备采购、冷链车辆购置等给予总投资的50%补助。
附件9
2021年金东区美丽田园示范点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金东区登记注册的非工厂化生产的农业公司、家庭农场。
二、申报要求
建设地点位于金东区境内,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
三、补助内容
以蔬果种植基地为重点区域,以田园洁化、彩化、美化为重点,以清洁为先,以生态为要,提升基地整体形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广袤农田成为靓丽风景,把农业打造成为美丽产业。
四、补助标准
打造美丽田园示范点,对基地进行形象塑造,包括广告指示牌、道路、路灯、美化、围栏、农业废弃物收集等工程给予投入资金的50%补助,每个示范点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区特产站)
附件10
2021年金东区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项目优先支持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主体优先。
二、申报要求
区级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0万元,省级项目储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市级项目按市级项目申报指南从储备库筛选。已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具不再享受项目补助。扶持项目必须完成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三、补助内容
(一)蔬菜产业。项目符合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5亩以上,广泛应用优良品种、病虫害物理和生物防控、集约化育苗等先进适用技术;生产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水果产业。项目符合产业区域布局,集中连片,基地面积30亩以上,品种要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要求,按照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应用技术先进,品质优良,质量安全,市场前景良好,示范作用明显;
(三)花卉产业。项目建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基地面积10亩以上(新品种引种示范可适当放宽),交通便利,水电设施配套,排灌方便。广泛应用农业科技研发成果和品种繁育、高效节水灌溉、病虫害防治、产品保鲜、花期调控等技术;
(四)食用菌产业。项目建设单位达到一定规模,区域环境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菇棚布局合理、规格统一、推行标准化生产,并配置必要的冷链设施和产品分级包装场地;机械化集约化生产水平较高,拌料装袋、高效节能灭菌等机械应用程度较高;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五)中药材产业。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水、电、路设施配套完善;配置必要的产地初加工、分级处理、保鲜库及育苗、耕作、灌溉、病虫防治等设施装备;铁皮石斛等珍稀类药材农业设施化生产面积达到90%以上。
四、补助标准
(一)蔬菜产业
1.基础设施建设。田间操作道建设:2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40元/平方米,15㎝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30元/平方米,1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20元/平方米;地布、地砖、漏缝板、预制板等非永久性覆盖物铺设补助按投资50%补助;排灌沟渠完善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80元/米;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其中普通喷滴灌最高补助800元/亩,肥水一体化系统最高补助2000元/亩,蓄水池最高补助5万元/个(单个蓄水池不超过300m³);连栋钢架大棚补助50元/平方米,玻璃温室补助260元/平方米;普通电力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农产品检验检测室、采后分级整理场地等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60元/平方米;保鲜冷库按总投资的40%补助;
2.设备购置。播种机、多功能苗床、增温补光、杀虫灯、植保器械、检测及冷链系统(含冷藏运输车)、智慧农业系统、无土栽培等设施设备,按总投资的50%补助,大棚电动卷膜器最高补助200元/只,围网最高补助60元/米。
(二)水果产业
1.基础设施建设。田间操作道建设:2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40元/平方米,15㎝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30元/平方米,1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20元/平方米;地布、地砖、漏缝板、预制板等非永久性覆盖物铺设补助按投资50%补助;排灌沟渠完善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80元/米;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其中普通喷滴灌最高补助800元/亩,肥水一体化系统最高补助2000元/亩,蓄水池最高补助5万元/个(单个蓄水池不超过300m³);非标钢管大棚参照《浙江省中央设施农业设备补贴实施细则》以及“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4-2018)和“玻璃温室技术规范”(T/ZJNJ001-2018),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50元/平方米;连栋钢架大棚补助50元/平方米,玻璃温室补助260元/平方米;农产品分级整理场地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60元/平方米;防鸟网、围网按总投资的50%补助,防鸟网最高补助1000元/亩,围网最高补助60元/米;普通电力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设备购置。选果机、质量检测仪器、冷链设施、果园中耕、治虫、智慧农业系统等设施设备,按投资额的50%补助。大棚电动卷膜器最高补助200元/只;
3.技术推广。推广名优新品种果园、果园改造、标准化技术应用,面积30亩以上,补助果苗、接穗、肥料投入的70%,最高补助2000元/亩。
(三)花卉产业
1.基础设施建设。田间操作道建设:2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40元/平方米,15㎝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30元/平方米,1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20元/平方米;地布、地砖、漏缝板、预制板等非永久性覆盖物铺设补助按投资50%补助;排灌沟渠完善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80元/米;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其中普通喷滴灌最高补助800元/亩,肥水一体化系统最高补助2000元/亩,蓄水池最高补助5万元/个(单个蓄水池不超过300m³);分级整理及包装车间的设施设备,按投资额的50%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普通电力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设备购置。移动苗床、加温管道、温控及遮荫遮阳设施、通风设备、播种机、肥料配比机、智能化、组培等设施设备,按总投资的50%补助。
(四)食用菌产业
1.基础设施建设。田间操作道建设:2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40元/平方米,15㎝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30元/平方米,1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20元/平方米;地布、地砖、漏缝板、预制板等非永久性覆盖物铺设补助按投资50%补助;排灌沟渠完善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80元/米;标准菇棚或菇房按投资额的50%补助;产品分级包装场地按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补助60元/平方米;
2.设备购置。接种、高效节能灭菌(或发酵)设备,保鲜冷链、烘干设备,机械化菌包生产线,温控设备,农业环境监测记录仪器、冷藏车、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按总投资的50%补助。
(五)中药材产业
1.基础设施建设。田间操作道建设:2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40元/平方米,15㎝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30元/平方米,10㎝厚度砼路面硬化补助20元/平方米;地布、地砖、漏缝板、预制板等非永久性覆盖物铺设补助按投资50%补助;排灌沟渠完善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80元/米;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其中普通喷滴灌最高补助800元/亩,肥水一体化系统最高补助2000元/亩,蓄水池最高补助5万元/个(单个蓄水池不超过300m³);种苗组培车间、分级整理、加工场地、保鲜库及冷链系统等设施设备,按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普通电力设施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设备购置。产地初(精)加工、种苗生产设备,按投资额的50%补助;杀虫灯、昆虫诱捕器、诱虫色板、植保器械、农业环境监测、智能化等仪器,按投资额的50%补助;
3.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高效模式、规范化技术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体系建设等,按总投资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亩。
附件11
2021年金东区柑橘种苗繁育网室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金东区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1.新建柑橘钢架网室育苗大棚,要求连栋大棚达到2000m²以上,原则上集中连片,全棚50亩以上的防虫网覆盖,用于繁育芸香科作物种苗,棚室进出口处设置大于1m²的缓冲间;
2.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申报产地检疫,并积极配合检疫机构田间调查和抽样检测;
3.棚室内种苗不享受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新品种引进的补助政策。
三、补助内容
扶持柑橘无疫种苗网室育苗大棚及其他配套生产设施与技术应用。
四、补助标准
1.连栋大棚按50元/平方米补助;防虫网按1.5元/平方米补助。
2.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补助:按总投资的50%补助,其中普通喷滴灌最高补助800元/亩,肥水一体化系统最高补助2000元/亩,蓄水池最高补助5万元/个(单个蓄水池不超过300立方米)。
3.虫情智能测报灯、绿黄板等植保器械:按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5万元。
2021年财政补助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省、市、区柑橘无疫种苗繁育网室建设年度预算安排额度。
附件12
2021年金东区美丽屠宰场、车辆烘干中心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金东区范围内从事生猪定点屠宰,持有相应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补助内容
(一)美丽屠宰场创建
区级美丽屠宰场对照《金东区美丽屠宰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设施改造、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完善等建设,美丽屠宰场创建严格按照A级屠宰场标准,围绕“洁化、绿化、美化”主线,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标准进行建设。
(二)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建设
支持屠宰场联防联控,以阻断传播途径为主要手段,开展区域性非洲猪瘟疫病防控,通过建设车辆烘干中心,服务于全区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进出辖区的生猪运输车辆提供烘干服务,助力我区建立非洲猪瘟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三、补助标准
(一)美丽屠宰场补助标准
美丽屠宰场创建补助采用“以奖代补”方式,通过区级验收的给予投资总额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
(二)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
建设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设施,以非营利为目的服务于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可申请补助。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区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
附件13
2021年金东区新种植油茶补助项目储备指南
一、申报对象
金东区范围新种植油茶的行政村、家庭林场、林业企业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种植面积10亩以上。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对新种植油茶面积10亩以上补助不超过2000元/亩。补助范围包括整地、购苗、种植、施肥等;
二、对新种植的油茶,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抚育补助600元/亩。
附件14
金东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入库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或个人名称 | 地 址 | ||
业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
申报类别 | |||
申报内容 | |||
乡镇(街道)意见 |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站所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