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25-160571
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区人民政府
金区政〔2025〕46号
2025-08-27
主动公开
GJDD00-2025-0005
有效
2025-08-27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9月27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决定修改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金区政〔2025〕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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