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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4-10
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切实回应群众诉求,针对当前部分区域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从源头强化油烟污染管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金东区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三、意见征集与反馈情况
2025年12月5日,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关于明确金华市金东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在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范围:艾青路—大堰河街—李渔东路—文星街—宾虹东路合围区域内。
二是凡违反本《通告》,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是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政策简明问答
《通告》中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行为,主要针对公共场所,不包括个人在自家露台、庭院进行的露天烧烤行为。
《通告》所称露天烧烤行为,是指室外环境下进行的炭烤、油炸等会产生大量油烟的食品制作行为。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5月10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9-82103679
解读人:陈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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