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26-1010521612
2026-03-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区政府第7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定《2026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意见后,提请区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四、政府决策与部门决策衔接。对于部门提请纳入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本级政府研究后未纳入的,原则上由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
五、坚持依法履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法治巡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年终述法内容。
附件:
2026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2026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建议事项名称 | 决策机关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金东区洞源水库扩容工程 | 区政府 | 区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2 | 金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 区府办 | 区司法局 |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