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办理方式 |
到办事地点最少次数 |
1 |
水费缴纳 |
户号 |
即办 |
《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通知》(金价价管〔2005〕148)、《关于调整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金价价管〔2016〕24) |
支付宝/微信/网上营业厅 |
0次 |
2 |
合表用户"一户一表"申请 |
1.房产证(数据共享时不予提供) |
即办 |
《浙江省工程定额》和费用定额,《浙江造价信息》和《金华建设工程信息》。普通多层住宅单元一侧申请一户一表,改造户不少于60%的改造费用为520元/户,少于60%的为700元/户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3 |
水表过户 |
1.房产证(数据共享时不予提供)2.现户主身份证 |
即办 |
即办件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4 |
合表价格申请 |
1.户主身份证 |
即办 |
《关于金华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通知》(金价价管〔2014〕48)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5 |
水表销户 |
1.房产证(数据共享时不予提供)2.现户主身份证 |
即办 |
不收费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6 |
水费发票换票 |
1.户号;2.户主身份证。 |
即办 |
不收费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7 |
水费清单打印 |
1.户主身份证 |
即办 |
不收费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8 |
水表验表申请 |
户主身份证 |
按预约时间办理 |
金价价管〔2011〕55号,浙价〔2004〕8号:⑴水表复接费:居民用户50元/户,非居民用户200元/户 ⑵水表检定费:DN<=25 15元/只;32<=DN<=50 25元/只;80<=DN<=200 30元/只;DN>=250 50元/只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9 |
水表暂停 |
户主身份证 |
按预约时间办理 |
不收费 |
网上营业厅 |
0次 |
10 |
水表复接 |
户主身份证 |
即办 |
金价价管〔2011〕55号,浙价〔2004〕8号;居民用户50元/户,非居民用户200元/户 |
网上营业厅 |
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