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东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依照《条例》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街道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街道政策法规等相关文件;

3.街道规划计划;

4.街道人事信息;

5.街道政务动态;

6.街道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金东区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开形式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政务公开-乡镇街道-东孝街道”栏目向社会公开;也可以通过报刊、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点(金华市金瓯路381号东孝街道办事处)等查阅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公开指南、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年报等类别。

(六)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信息发布机构为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

二、依申请公开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该相关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的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金东区东孝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电话:0579-82116819,传真:0579-82101696;邮编:321000,电子邮箱:jdqdxjd@163.com(邮箱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s://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171395/index.html,地址:金华市金瓯路381号东孝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七、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金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东区政府门户网站(www.jind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暂时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金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金东区东孝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是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0579-82116819,传真:0579-82101696;邮编:321000,电子邮箱:jdqdxjd@163.com(邮箱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313531/index.html,地址:金华市金瓯路381号东孝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公交线路:

9路、24路、Y6、319路、528路、318路、527支线、K1、K305、K308、527路(东关邮电小区下)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