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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2035436M/2018-2642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8-05-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金东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5-11 17:34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公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2015年4月教育部确定19个地区为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2016年11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召开,确定为“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杭州市上城区、临安市等28个县(市、区)将于2017年9月前完成首次改革任务,全省将在2~3年时间内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2018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8〕26号)明确要求: 2018年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地区,实现改革全覆盖。

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有利于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从试点地区看,“县管校聘”有效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进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县管校聘”改革成为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促进教师个体发展、保证教育教学效益的有力推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探索“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教师队伍县域内统筹使用、合理配置、按岗聘任、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保证教育教学效益,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关于金东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二、编制依据

1、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

2、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

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8〕26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七个部分。

主要内容为:一是建立教师编制和职称“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逐步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区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设置总量内,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中高级岗位应预留一定数量用于评聘交流教师,优先满足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二是全面推进教职工竞聘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开展三轮岗位竞聘模式。经过三轮竞聘后仍未聘人员,区教育局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进行待岗培训。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交流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原聘用学校续聘;三是深化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深化教育集团、城乡交流、学习支教等交流模式,探索紧缺学科教师多点走教形式,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常态机制,逐步实现区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教师校长符合交流条件的,应纳入交流范围,将交流经历作为干部提拔、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增强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四是建立和完善名师引进制度。积极实施名师引进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直接调转档案或者重新建档。鼓励和支持学校按规定程序吸纳高学历人才及国家和省培养的免费师范生来金东任教;五是建立教师退出机制。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师,予以低聘或转岗。低聘或转岗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通过竞聘未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人员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按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发给生活费,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年终考核奖金按照考核办法计发。对于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到新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待岗培训时间满12个月仍未聘等人员,予以辞聘或解聘;六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不同岗位(教师、教辅、工勤)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适当拉开和体现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对主动申报竞聘到班主任工作岗位的教师,可给予优先聘用,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加强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四、解读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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