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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4490491D/2019-2643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0-15 09:44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90天”改革,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 “最多 90 天”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总体框架涵改革目标、改革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改革目标

主要围绕前一阶段出现的问题,按照省改革办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明确五大改革任务清单。目的是通过进一步精简优化材料清单,有效缩短审批用时,确保从项目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不超过90天,其中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总用时不超过60天,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市政公用事业接入审批、核发不动产证)不超过30天。打造“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升级版。

2.重点任务

(1)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严格落实地块标准化。积极探索以“两定一竞”的“标准地”招商模式,把“标准地”推介到“标准地”招商数字地图,落实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加强“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出监管实施方案,开发金东区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系统。  

(2)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中心代办、部门主办、乡镇协办”的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服务网,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中心代办员负责具体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和统筹推进,部门主办员负责部门内相关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和审批推进,协办员负责本乡镇内项目推进的协助,建立项目审批服务团“3+X”三服务机制。建立代办队伍考核机制,中心代办员由发改局进行考核,部门主办员由行政服务中心和发改局双重考核。    

(3)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梳理部门间办事事项,重点梳理其他部门向本部门申请办事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推进本部门办事事项标准化、数字化。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一件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提升“一站受理、集成服务”功能,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

(4)进一步精简材料清单。“材料最少”遵循三大原则:一是共享原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中介服务电子化成果等不得再要求业主提交。二是不重复原则。同一部门不同事项,申报材料不得重复提交;“一件事”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申报材料不得重复提交。三是数据化原则。投资在线平台3.0(工程审批系统2.0)审批,实现“网上办事”。    

(5)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政府买单涉审中介机构负责事前项目技术性把关、事中服务、事后协助监管的机制。进一步推行“中介跑”机制。建立中介服务评价机制,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一项目一评价”制度,由部门主办员、项目代办员、企业三方对中介机构进行评价,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四、解读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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