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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20-2759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0-04-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烧结类砖瓦企业淘汰整合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4-08 15:28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墙材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我区墙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浙经信资源[2016]185号)、     《金华市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金经信办字[2016]282号)、《金东区“十三五”淘汰烧结类墙材轮窑生产工艺工作方案》(金区政办[2017]53号)等。 

三、主要内容

该工作方案总体框架涵工作思路和目标、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等三个方面。以优化产业布局,产品改造提升,节能、降耗、减排为主线,以发展节地、节能、利废、环保的新型绿色墙材为核心,全面推动我区墙材行业健康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全区 6 家轮窑企业全面实施整合淘汰;7 家隧道窑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工作步骤:(一)调研协调阶段。全面开展烧结类砖瓦企业相关企业排摸对接,与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保等部门及所在乡镇(街道)编制砖瓦企业的淘汰、整合选址、规划调整、提升改造等相关事宜,制定下达整合淘汰通知。(二)整合淘汰提升阶段。1.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烧结类砖瓦企业淘汰整合方案,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上报区淘汰烧结类砖瓦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将金华市雅里砖瓦厂、金华市理通砖瓦厂、金华市新厦墙体材料厂、金华市西畈砖瓦厂、金华市石牌新型建材厂、金华市宏发砖瓦厂等 6 家轮窑企业及列入淘汰整合行列的隧道窑企业作为淘汰整合对象。按照“全区统筹、减量置换”原则,实施烧结墙材改造提升整治,推进淘汰产能 50%以上。若达不到要求,则于 2020 年 8月底前全部完成淘汰。3.其他隧道窑企业于 2020 年 11 月底停产,按清洁化生产改造要求开展安装环保设备(脱硫设备、除尘设备、喷淋设备等)、升级改造陈旧机器设备等改造提升工作,2020 年底前应通过环评验收。(三)其他相关工作。轮窑企业淘汰(拆除制砖机、窑体、烟囱)验收后,享受5万元/座的补助。

四、解读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解读人:汤荣海(金东区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82192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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