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区规范性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1-14115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21〕51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1-2021-0012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1-11-08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8 15:08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意见征集>
政策图解>
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关于完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关于完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提高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擦亮“标准地”改革金名片,打造营商生态最优区,推进金义新区(金东区)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4月下发的《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金区政办〔2021〕20号】文件基础上,针对责任主体不明确、标准地不标准、办事流程不通畅、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做地主体

资规分局负责编报年度出让地块计划,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七通一平一围墙”等要求做好地块标准化工作。东城50km²范围之内由新城建管中心作为做地责任主体,西城60km²范围之内由新区开发中心作为做地责任主体,其余以各乡镇街道作为做地责任主体。强电搬迁由供电分局提出意见,弱电搬迁分别由移动、联通、电信、华数等单位提出意见,签订区级战略框架协议,区级各责任主体做好配合。

二、优化招商环节

招引项目由投促中心牵头负责,内培项目由经商局牵头负 责,包括低效用地盘活项目。牵头部门通过投资项目全周期数

字化管理平台,征求相关部门、乡镇和平台意见,提出“标准地”地块经济技术、规划、能耗、环境等指标标准,增加总平图、地勘、施工图完成时间,并明确无不可抗力原因交地后2个月内不开工,按供地价收回土地。

三、优化供地环节

资规分局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双条件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征求相关部门、乡镇和平台意见,明确待出让地块做地达到标准地要求、投资方完成总平图和施工图方可挂牌公示。

四、建立预审制度

投资方完成总平图、施工图等资料后,通过投资项目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提交资规、住建等部门审查,部门需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符合条件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不符合条件的,办理意见一次性告知,全过程留痕。在土地出让公告前,资规分局完成总平图预审服务,住建完成施工图预审委托;其余审批事项在摘牌前完成预审服务。

五、规范低风险小型项目标准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 24米,跨度小于 12 米,无地下室(为生产、消防需要建设的地下泵房、消防水池除外)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普通仓库、标准厂房、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纳入低风险小型项目进行管理。

本实施意见自 2021 年 12月 15 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金区政办〔2021〕51号.pdf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