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区规范性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1-5108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21〕20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1-2021-0002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1-04-28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8 09:2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意见征集>
政策图解>
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金义新区、自贸区金义片区、金东区三区协同发展和全省数字化改革的需要,落实自贸区金义新区创新举措和“拼争项目攻坚年”专项行动,推进投资便利化,加快项目落地,解决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一些堵点难点问题,现就开展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制定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业办事为导向,以“拿地即开工”“完工即竣工”的极简极速审批改革为目标,倾力打造“审批最简、机制最活、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创业“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坚持“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进一步完善“标准地”地块制作和项目准入,强化部门前期服务,实行多合一受理,统一收件、统一出件,实现最优政务服务。

(二)投资方承诺、加强监管。项目投资方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付诸实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能部门加强“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进行监督和信用奖惩。

(三)中介担责、智能管理。深化施工图自审制度改革,推进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转变理念、加强内部管理。

三、适用范围

金义新区(金东区)范围内的“标准地”工业项目。

四、改革举措

在“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成果基础上,根据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原则,制定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举措,建立项目服务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时效,追求最优政务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拿地即开工”“极简极速”审批

1.项目服务“超前”

做到“地等项目”。超前谋划,做地主体每年初统一编排出本年度待出让地块计划,明确红线边界,全面排摸问题清单,彻底解决好规划、用地指标、水电路和土地清苗政策处理等问题,提前制作好“标准地”地块,做到“地等项目”。

深化“会诊服务”。招商部门根据“标准地”指标招商选商,召开项目准入会议签订框架协议后,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服务事项,同时要求项目投资方提前开展总平图、地勘、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构建大代办联动机制,建立“13X”代办体系,乡镇(做地主体)代办员和相关审批部门要充分发挥好项目前期指导服务,尤其加强外商投资项目企业开办等环节的指导服务。对项目投资方提前开展工作而投入的勘探、设计等费用,如后期未拿地,则给予一定补偿。   

2.审批事项“极简”

图审实行分类审查。按照特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前审查、低风险小型项目免予审查、一般工程施工许可后审查的方式,对施工图审查实行分类管理。一般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及建设单位承诺书和勘察、设计单位自审承诺书上传至系统备案,即可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施工图纸。实行承诺制图审的项目,应在房屋建筑工程底板(承台)施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

简化审批事项。非核心涉审事项“一减到底”,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降级审批,或采用备案制和承诺制。

核减简便申报材料。进一步核减材料,通过部门提供、平台查询、系统共享等方式核减自行提供的材料。申请材料数字化,因特殊情况需纸质申请材料,说明原因。

3.办理模式“极简”

重构审批流程。实行“多合一”受理,建立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一个平台、一次性申报的“四个一”审批模式。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单一窗口”,实行政府代办、专窗受理,统一收件,统一出件。各部门通过3.0平台在线并联审批、电子出具批文。

同步提供市政公用服务。根据项目单位的用水、用电、用气、通讯等需求,在申请立项时同步填报市政公用服务信息,市政公用单位根据信息开展提前服务,与项目单位对接报装接入方案。

4.事项审批“极速”

超前开展实质性审查。土地摘牌后开展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现场勘查等环节。

依法规范在线审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平台启动对事项办理的计时,力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加强应用线上移动端。依托“浙里办”投资在线平台专栏,稳步开展线上移动端审批,为项目单位提供项目信息查询、批复文件下载等服务。

(二)“完工即竣工”“极简极速”审批

1.档案验收“极简”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类建设项目工程文件归档范围》(浙建办〔2020〕58号)等文件规定收集和整理全套竣工档案,企业投资工业类低风险小型项目归档范围从原先的139项缩减为79项。工业项目档案验收专窗受理。

2.联合验收“极速”

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力量,加强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监管。各职能部门强化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管,进行“双随机”抽查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责令改正,做出处罚,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项目单位组织自主验收的同时,职能部门主动开展联合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事项同步申报,受理后力争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探索企业项目不动产权证同步换证,实现“竣工即发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推进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组织制定涉及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运用数字化管理。以“数字化”为核心的项目管理,落实全过程“数字化”审批,在设计、施工、审批、工程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通过“项管家”系统统筹项目前期工作,增设领导批示的功能,实时查看项目进展,实现线上问题交办、领导督办,开展联合服务,限期解决问题。全面记录事中事后监管,实现项目综合管理,提高政府审批效能。

(三)发挥监管信用评价。各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办法》(金区政办〔2019〕39号)做好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评价等级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和奖励或惩戒措施。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水平、审查质量的监督,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四)加强监测和考核。各单位做好项目服务、项目审批跟踪和监测预警,确保机制顺畅运行,审批改革发挥实效。建立项目议事制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创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5月28日起施行。


附件:1.金义新区(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开工前审批“多合一”申请表

3.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开工前审批“多合一”材料清单

4.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极简极速”审批改革流程图  


附件下载:金区政办〔2021〕20号.pdf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