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3000000/2021-139784
单位审核公开
区府办
2021-05-12
主动公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鼓励发展本土高成长性企业,加快盘活整合现有资源,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实现金义新区(金东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18〕47号)、《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区政〔2018〕73号)等文件规定以及金东区“实业兴区”战略。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包含培育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举措及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一)培育目标。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产业层次高、企业实力强、园区效益好”的目标定位,积极回应高成长性企业发展面临的要素制约难点,启动实施企业内培“双百行动”,力争到 2025 年,培育成长性较强的企业 100 家以上,新增规上产值 300 亿元、新增税收 10 亿元,内培企业亩均税收 30万元以上,打造经济新增长点。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确定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导向原则、坚持精准施策原则、坚持环境优化原则等三个原则。
2.工作举措及扶持政策
(1)实施企业梯度培育
根据发展规模,将内培企业分为四个梯度开展培育。分别是扶持培育产值超20亿元的总部企业、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产值超5亿元的产业投资主力军、超2亿元的创新发展生力军。支持内培企业提质增效,企业投产后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对超过30万元的部分,分别给予区财政贡献第一年50%、第二年75%、第三年100%补助,连续补三年。
(2)加大土地要素保障
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地行动,每年整治提升低效闲置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区属国有企业收购300亩以上、租用低效闲置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用于保障内培企业发展和扩大生产需要。为支持培育优质内培企业,可给予新增用地支持并可根据发展需要实施土地要素滚动供给。
(3)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鼓励内培供给土地置换。获得新供土地的内培企业,原则上对企业原有土地由政府收回,其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补偿,政府收回的土地用于其他内培企业发展所需。
鼓励内培企业良性竞争。支持按《金东区“内培企业”工业用地招商办法(试行)》经评审可供地但暂未进入供地程序的内培企业,通过竞拍等市场化交易手段取得其他工业用地,其土地交易款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区级留成总额的标准给予10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 万元。
鼓励内培企业承租扩产。企业在区属国有企业租用的厂房范围内承租的,在实现年度销售及综合贡献额增长目标基础上,予以每月每平方3元的租金补助,新增产值超亿元、综合贡献额超100万元的给予100%租金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限额为新增区级财政贡献的 100%。
3.加强保障措施
成立内培企业“双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对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完善产业规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强化指导服务,全面排摸建立待培育清单。实施履约监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建立约束条件。
四、其他
解读机关: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联系电话:0579-82192155
解读人:吴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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