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文件精神,我区部分规模猪场申请了2021年度生猪引种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头,补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从种猪场引进种猪。
经乡镇审核,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核查,共有24家猪场共计引进种猪3311头(其中母猪3290头、公猪21头),补贴资金165.55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9日至5月13日,如有异议可向金东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李挺,联系电话:82192038。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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