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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2-149292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告〔20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0-2022-0005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2-12-05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2-08 16:49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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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护我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文件精神,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金东区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复函》(浙农字函〔2022〕653号)批复同意,现就我区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东阳江武义江主要支流8条:

1.八仙溪:金东武义交界至武义江汇合口(途经岭下镇、江东镇);

2.赤松溪:山口冯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赤松镇、东孝街道);

3.东溪:东溪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澧浦镇);

4.航慈溪:溪口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源东乡、傅村镇、孝顺镇);

5.王坦溪:凌塘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多湖街道);

6.西溪:宅山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澧浦镇);

7.芗溪:麻堰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曹宅镇、塘雅镇);

8.孝顺溪:洞源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源东乡、鞋塘办事处、孝顺镇);

二、禁止作业方式

除一人一杆的休闲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生产作业。

三、违反禁渔区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一经查获,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四、监督举报电话

群众举报电话:110;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0579-82195110;

东孝街道:0579-82116819

多湖街道:0579-82978136

傅村镇:0579-89102001

源东乡:0579-82991502

鞋塘办事处:0579-89102052

澧浦镇:0579-89125923

岭下镇:0579-82103672

江东镇:0579-89100319

曹宅镇:0579-82888764

塘雅镇:0579-82171234

赤松镇:0579-82082631

孝顺镇:0579-82957167

五、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0日起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金区政告〔202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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