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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负责人解读】【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2-08 16:54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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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目前,浙江省自2022年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该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金华主要涉及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和椒江流域。具体包括:衢江、兰江、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永康江、浦阳江、壶源江、好溪、宣平溪、始丰溪。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在其他如八仙溪等县级河道还存在非法捕捞的现象,且金华市各县市区均已实施相应禁渔制度,制定本通告。

二、《通告》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除国家有关禁渔区、禁渔期规定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设立禁渔区、禁渔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渔区、禁渔期应当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告》主要为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为禁渔区范围,主要包括东阳江武义江主要支流8条。

第二部分为禁止作业方式,为除一人一杆的休闲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生产作业。

第三部分是法律责任,为违反禁渔区规定后的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是监督举报电话。

四、《通告》中所称禁渔区范围是什么?

主要包括东阳江武义江主要支流8条:

1.八仙溪:金东武义交界至武义江汇合口(途经岭下镇、江东镇);

2.赤松溪:山口冯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赤松镇、东孝街道);

3.东溪:东溪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澧浦镇);

4.航慈溪:溪口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源东乡、傅村镇、孝顺镇);

5.王坦溪:凌塘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多湖街道);

6.西溪:宅山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澧浦镇);

7.芗溪:麻堰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曹宅镇、塘雅镇);

8.孝顺溪:洞源水库至东阳江汇合口(途经源东乡、鞋塘办事处、孝顺镇);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9-82191957

解读人:何建军(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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