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6号、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东区“非粮化”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金东农〔2021〕44号)精神,经由各种植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现将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第二批粮食种植大户及旱粮生产基地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粮食种植大户认定情况
通过认定的第二批粮食种植大户共34户,种植面积16285.99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9.23亩;早稻种植面积16246.76亩。(详见附件1)。
二、旱粮生产基地认定情况
通过认定的第二批旱粮生产基地共4个,种植面积为408.73亩(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
联系电话:0579-82192021
附件:1.金东区2022年第二批粮食种植大户认定名单
2.金东区2022年第二批旱粮生产基地认定名单
2022年第二批粮食种植大户和旱粮生产基地认定(1).xls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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