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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68775858/2022-149741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源东乡

  • 发文字号:

    源政发〔2022〕38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源东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四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0 16:05 信息来源: 源东乡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区《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各项举措走深走实,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25条实施意见和金华市安全生产“四张清单”,结合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在全乡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点行业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行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落实行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行动等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华勋、孟浩为组长,李剑锋任常务副组长,高警惕、金勤伟、林巍、徐攀磊、傅君毅、程梦倩、张晓晨任副组长,乡属各部门负责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四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经济发展办,日常工作由程李剑锋常务副乡长主持,徐玲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 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主要任务

(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乡消安委,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 )

1.聚焦老旧民房整治

(1)重点整治对象: 农村老旧民房、弱势群体住所等场所。

(2)重点整治内容:聚焦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私接乱拉,低温季节不安全取暖,火灾预警能力不足,设致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等突出隐患。

(3)整治措施:春节前,各村社组织人员对农村居民、弱势群体开展冬季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风险提示;各村社网格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组织党员代表、网格员、美丽大姐、村志愿消防队、村治安巡防队等力量开展夜间巡逻巡防,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点时期加大巡逻巡防频次和力度;月底前,专职消防队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实现村(社区)培训演练全覆盖;2023 年2月28日前,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摸清老旧民房、弱势群体底数和情况,建立花名册和隐患问题清单,完成老旧民房防盗窗底数排查工作,边排查、边整改,有序推进拆改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8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互联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工作;

2.聚焦工业企业整治

(1)重点整治对象:危化品使用企业、租赁企业。

(2)重点整治内容:聚焦企业违规住人、违规电焊气焊、一厂多租堵塞消防通道或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占用消防车通道、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使用功能变更导致消防设施不足等突出问题。

(3)整治措施: 年底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制定变更使用功能企业消防设施增配改造要求,区应急部门牵头组织对使用电焊气焊的企业开展一次约谈;2023年1月31日前,排摸一批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工业企业,实施挂牌督办;2023年3月31日前,区经信部门牵头探索建立企业厂房出租报备制度制定“一厂多租”“一层多租”整治标准,并完成试点建设和经验推广;2023年3月31日前,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危化品使用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体检”,2023年3月31日前,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工业企业名单和隐患清单,并将“一厂多租”“一层多租”、劳动密集型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监管,发现违规电焊气焊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操作人员无证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发现企业存在“三合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搬离。发现企业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3.聚焦生产经营性场所

(1)重点整治对象:沿街店面、居住出租房、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涉疫重点场所、加工作坊等。

(2)重点整治内容:聚焦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违规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窗安装防盗窗和广告牌匾、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等突出问题。

(3)整治要求:常态化推进沿街店面、居住出租房、加工作坊等场所复查整治,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严防隐患反弹回潮;常态化督促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装修监管,落实边营业边装修、动火作业管控措施;住建部门持续加大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违规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卫健部门要加强定点救治医院场所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住建、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要持续强化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2023年3月31日前,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清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底数,指导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4.聚焦电动自行车整治

(1)重点整治对象: 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充电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生产经营性等场所室内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等。

(2)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电动自行车违规在上述场所门厅、安全出口、过道和楼梯间等部位停放或充电等突出问题。

(3) 整治措施: 组织对沿街店面、居住出租房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公安部门要加大淘汰转换力度,严查严治非法改装,引导社会单位加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电梯轿厢阻止系统等设施,持续巩固民生实事工作成效。

5.聚焦基层基础提升

(1)提升救早灭小能力。2022年 12月 25日前,各村要组织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比武活动,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2)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2023年3月31日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完成消控室数字化监管项目开发。

(3)提升消防监管规范化水平。2023年3月31日前,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和要求。

6.聚焦提升消防安全素养

(1)积极推进全员培训演练。持续深化“进村入企”消防演练培训活动,2022年12月31日前,覆盖所有行政村;2023年 3月31日前,覆盖重点行业企业、学校。

(2) 常态化警示宣传。每月开展火灾隐患单位或整治成功典型案例媒体曝光,持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紧盯“小火亡人”多发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和各类重点场所,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媒体集中曝光行动。其他地区发生典型火灾的,一律在各类微信群、浙政钉工作群通报事故情况;辖区发生典型火灾的,一律开展灾后现场警示。

(3)开展重点时期宣传提示。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各村社要适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信息。每月通过微信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发送火灾风险提示。

(二) 重点行业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行动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协调配合上级交管部门,强化事故多发点段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排查安全风险突出的易结冰积雪、团雾多发路段以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等路段。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管理,深化轻型货车“大吨小标”治理和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推进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工作;落实非营运大中型客车管理责任,强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源头管理。强化重点运输企业管理,对高风险重点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单限时销号,并采取约谈提醒、依法处罚等方式,倒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管理教育,强化“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整治,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牵头单位: 乡交通专委会,责任单位:曹宅交警中队、交通协辅警队)

2.建设施工领域

强化建筑市场源头管理,规范建筑行业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承包等问题;严格工程项目现场管理,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执业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加强农村危旧房、自建房、在建房屋的安全管理;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常识宣传、灾害点日常监测和防治工作。全面加强深基坑施工等地下空间项目安全管控,严防冒顶片帮、边坡崩塌等重大险情。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推进建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维保等监管“一张网”建设,严控挤压、撞击、坠落、出轨、倒塌、倾翻、折断、触电等事故风险。(牵头单位:乡城市运行专委会,责任单位:乡村乡建设办、各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网格)

3.城市运行领域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将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纳入入户安检内容,加强用气安全宣传指导,不向不安全场所供气。餐饮经营场所全部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不使用不合格燃气具。加强燃气灌装站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罐区、灌装台等不符合安全设计规范、擅自改变用途等重大隐患。(牵头单位:乡城市运行专委会,责任单位:乡村乡建设办、各本系统雾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网格)

4.工矿领域

加强有限空间事故防控,进一步摸清羽毛(绒 )加工、皮革、毛皮彝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轻工重点企业底数;关注新、改、扩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是否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试运行环节安全监管:关注污水处理设施全托管运营、外委作业。开展“一厂多租”排查整治,动态排摸底数,督促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并履行好各自管理职责。(牵头单位:工矿及危化品安委会,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各行政村企业网格)

5.教文卫及民宗领域

紧盯封闭式室内景点、旅游包车、文保单位、名人故居、宗教场所、敬老院、学校、医院、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持续深化各类设施、设备、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风险闭环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旅游景点动感信息设施、公共文化场所及人员密集型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确保文旅经营单位安全。(牵头单位: 乡教文卫专委会,责任单位:乡社会事务办、各行政村社区)

6.特种设备领域

开展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场所、企业单位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工作、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工矿及危化品专委会,责任单位: 傅村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网格)

7.农林水领域

做好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气象预警提醒,聚焦农机、山塘水库、水利工程、森林防火、农业生产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 农林水利专委会,责任单位: 乡农业农村办、各行政村)

(三)安全生产责任传导落实行动。(牵头单位:乡安委会,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

1.完善安全生产全覆盖责任体系。组织各村社学习《关于调整金东区源东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完善安全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本系统导、监管、主体“三个责任”,动态跟踪相关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加强对各级各类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测,开展履职评价,为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提供客观详实的决策依据推动实现事故责任追究同履职情况 100%挂钩。

2.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专委会要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将监管与服务有机融合,做好助企纾困指导,在交办问题隐患的同时交思路、交方法、交标准,并,信息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于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企业单位和村社,乡安委办将综合运用约谈警示、“开小灶”督查等方式,确保“四大行动”见实效、不走样。

(四)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行动。 (牵头单位:乡安委会,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及企业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

1.发挥基层群防群治作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除险保安”晾晒工作机制,推动部门问题隐患发现机制与村社、企业、群众问题隐患发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切实实现对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的一屏掌控、量化闭环,提升基层问题发现能力、隐患排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素养。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培训、案例警示、应急演练等形式,推动全民安全素养提升。畅通群众举报途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浙里办·隐患随手拍”等随时随地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讲本系统全从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新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三个必须”等要求,压实村社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把各方责任层层压到位,把各项举措抓实抓到位。乡班子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联系各村社和分管领域的督查指导。各村社网格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社企业网格,专委会定期报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动进展情况表。

(二)开展督查督办。乡安委会联合乡纪委定期组织对各村社企业网格、各行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督查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确保按期办结销号。对排查工作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采取警示通报、警示告知和警示约谈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值守本系统工作,确保信息通畅,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应急值班人员安排与乡、村两级值班人员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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