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23-150186
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3-03-07
主动公开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第2号)《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4-2015)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意见。
一、二手车经营有哪几类?
1、二手车交易市场。在金华市金东区依法设立,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市场名称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到商务部门备案,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2、二手车经营主体。经金东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到商务部门备案,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二、本《意见》在规范二手车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针对当前部分二手车经营主体无营业执照经营、车辆未审核以及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意见》在规范二手车经营方面做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二手车经营者和经营主体依法经营,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自觉接受依法监督管理。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让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按规定退赔车款等费用。
二是要求二手车买卖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卖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是要求二手车经营者和经营主体明示二手车交易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如实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确保交易收费和诚信管理。
四是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三、本《意见》在创造营商环境上有那些政策?
1、鼓励市场经营者建立统一的二手车线上交易平台,二手车登记、审核、鉴定、买卖等行为通过线上交易平台进行规范操作。
2、对于依法登记在市场内的经营主体,符合统计部门限上商贸企业入统条件并入统的,按照季度销售额(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的1%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次季度兑现。(市、区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
3、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对市场年销售额(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合计达10亿元(含)、15亿元(含)、20亿元及以上的,对市场经营者分别奖励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四、如何看待《意见》出台的作用和影响?
《意见》的出台,旨在纠正二手车经营过程中不规范行为,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规模化发展。
五、其他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呢?
(一)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二)未尽事宜,由金东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解读机关:金华市金义新区商务局
解读人:孔祥玉(金华市金义新区商务局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9-8298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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