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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1992277B/2023-151607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东孝街道

  • 发文字号:

    东办发〔2023〕14号

  • 发布日期:

    2023-06-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2023-04-30

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9 12:19 信息来源: 东孝街道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解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金华市金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查自纠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及时自查自纠,抓好贯彻落实。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查自纠的方案

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东孝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依法纠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懂、不会、不想依法履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曝光处罚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主要负责人;督促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要求

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15日。

执法检查阶段: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15日。

三、自查自纠对象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实际控制人)。

检查重点是运输车辆领域(公安交管部门)、建设施工领域(建设部门)、城镇燃气领域(建设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道路运输及内河水路客(货)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部门)、涉渔农机领域(农业农村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领域(应急管理部门)、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领域(消防救援机构)、国有企业(国资部门)等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四、自查自纠检查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25条措施及相关行业领域有关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采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自查自纠、乡镇(街道、区)两级全覆盖执法检查、市级综合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自查自纠(4月20日至4月30日)。由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照执法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上报至东孝街道应急办。

(二)乡镇街道检查(5月1日至5月31日)。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上报至区安委办。

(三)区级部门执法检查(6月1日至6月30日)。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辖区纳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四)市级督查执法(7月1日至7月15日)。市级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分别对各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及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定期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由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决定了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牵好抓牢”这次自查自纠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并加强督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报送情况。要按照职责和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情况报送联络人员,并于4月25日、4月30日前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填报表和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街道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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