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91052297/2024-157569
单位审核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
2024-04-25
主动公开
一、制定背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增长极、建设新中心”战略目标,通过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优化要素保障,加快推动我区花卉苗木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2022年11月1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年12月28日浙江省林业局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包括引育龙头企业、产业设施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八大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引育龙头企业。从用地保障、指标倾斜、资金补助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引育,并允许引育企业在主要道路红线内发展花木产业;
2.产业设施提升。支持花木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开展设施提升的给予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和引进;
4.推广花木贷款。对花木抵押担保贷款给予2%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开展花木保险。鼓励开办花木保险,给予50%保费补贴;
6.开展行业评比。支持主体争先创优,给予相应奖励;
7.支持展销活动。支持主体组织、参加影响力高的展会、评比等活动并给予补助;
8.鼓励直播销售。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花卉苗木电商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和补助。
以上政策享受对象为在金东区注册的花卉苗木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同一申请补助项目(事项)符合本区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自2024年6月1日施行,试用期一年,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市金东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0579-82191911
解读人:陈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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