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24-159527
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区政办〔2024〕23号
2025-01-02
主动公开
GJDD01-2024-0003
有效
2024-12-30
区直属有关部门,各区属国企:
为规范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定价机制,现将《金华市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区级信息库和询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金华市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
区级信息库和询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定价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审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建设资金有效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政府性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投资项目。政府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本办法所指无价材料(设备)是指未在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刊发的《金华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以下简称“信息价”)的材料(设备)。可以利用信息价进行组价的材料(设备)不属于无价材料(设备)。
(三)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审计局负责建立无价材料(设备)区级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定开展无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签证、招标等工作。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对项目中常用无价材料、设备清单进行梳理,对建设单位使用无价材料(设备)的标准进行指导。区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询价基本原则
(四)定额子目中包含的辅助材料原则上采用定额基价,不进行询价;市场价格相对透明或直接采用信息库中价格的无价材料,可以在预算编制审核中直接定价不进行询价。
(五)工程项目应控制无价材料规模和范围,合理控制无价材料占比,设计时优先选用信息价中或信息库中已有材料。信息价有列的材料(设备),不管是否有品牌要求,均按信息价执行,除特殊情况外不作为无价材料另行签证。
(六)本办法中“综合单价”包含了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主材单价”是指材料主材价,不包括安装费、税金等费用。施工图内容清楚完整,且有相应定额可以套用,询价时原则上应询主材单价,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询价基本流程
(七)政府性投资项目中可单独采购的专业设备、艺术文化类等无法定性定量项目,按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八)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确认流程:
1.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合理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牌、技术参数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询价。
2.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参数要求,通过网络询价、电话询价、现场比价、查询以往成交记录等方式,对同档次的三家及以上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方式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询价过程应留痕,询价成果应以询价报告的形式体现。
3.询价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询价程序和询价报告进行确认。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应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为优。
(九)无价材料(设备)定价过程中的相关职责:
1.建设单位:确保无价材料、设备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对材料、设备的专业规格、标准等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询价结果不超过信息库中同类型材料、设备的价格;对询价程序规范性和询价结果负责;并监督代理机构询价行为。
采用代建制的项目可以由代建单位实施项目询价工作,但询价工作的开展必须取得委托单位授权。
2.代建、咨询、监理等其他单位:确保询价的材料、设备规格档次与建设单位需求的一致性和询价程序的合理性,确保询价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询价结果管理
(十)建设单位应及时将询价结果上传信息库备案,未上传的询价结果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建设单位应在预算编审完成后梳理项目中的无价材料、设备清单,填制《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清单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并在项目竣工前完成项目所有无价材料、设备的询价流程。
(十二)《确认表》中的无价材料(设备)在信息库中已涵盖且价格相等的,按信息库中的价格进入项目。信息库未涵盖的材料除上传《确认表》外还应上传完整的询价过程资料。
(十三)信息库中已涵盖但签证价格高于信息库中的价格的,建设单位上传完整的询价资料后还需进行情况说明。
(十四)建设单位在上传无价材料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清单确认表》、询价报告、《情况说明》(若有)。
五、区级信息库管理
(十五)信息库数据来源主要为建设单位上传的我区公共投资项目预结算过程中涉及的无价材料(设备)信息。
(十六)无价材料、设备汇总统计时,将自动进行数据比对,若同类型材料、设备有两个以上价格的,原则上取其中的最低价进入信息库。
(十七)信息库中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更新,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入库材料价格进行变更。
(十八)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主管部门对信息库中的价格信息进行监督,对未及时上传无价材料(设备)信息的建设单位进行督促,对未上传价格直接计入结算的项目,在结算过程中对该部门材料价格将不予认可,并视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十九)无价材料(设备)区级信息库为信息价的补充,可作为建设单位开展概预算编审、招标控制价编审、暂定价(暂估价,设定、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工作的依据。各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设置相应条款。
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清单确认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总价(元) | 施工单位 | 专业分类 | 材料分类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材料价类型 | 数量 | 品牌 | 材料供应商(全称) | 单价(元)【除税价】 | 备注 |
填报说明:1.本表在送审预算时一并报送。
2.“价格形式”填写“综合单价”或“主材单价”,价格组成内容与本文件描述不一致的,在备注栏里予以说明。
3.栏目中没有相关内容的可填写“无”。
附件下载:金区政办〔2024〕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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