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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25-143672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金区政〔2025〕17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0-2025-0001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5-04-15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1 16:59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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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金华市金东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力攻坚“港”“廊”“链”主战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区科技局牵头)

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迭代升级“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牵引,紧抓“推进高质量科创平台建设,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模式,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新区转移转化”三项任务,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2025年,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

(一)加强科创平台效能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每家分别最高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每家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分别最高奖励30万元、10万元。鼓励符合产业主导方向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在金华科技城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定奖补或项目倾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0项以上,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联动支持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设立区级科技计划项目15项以上,每项最高补助30万元。团队、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分别最高补助30万元、15万元。“揭榜挂帅”科技合作项目成交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15%给予补助。通过创新挑战赛、竞价(拍卖)的项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补助,一般每项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具备产业支撑特征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项目落地建设。加强本地算力资源推广,切实发挥算力集群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府办)

(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区产业基金招大引强作用,积极对接引入省、市级产业基金或社会投资机构等外部资金,进一步分级放大现有基金规模,保障基金顺利出资。推动培育耐心资本,发挥徽元科创、中科信创等科创基金作用,聚焦区内优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依法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对企业购买商业性科技保险的,按照年度实际支付保费最高8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2025年,力争科技服务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金义产投集团)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先用后转”,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发“先用后转”专项金融保险产品。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奖项,企业研发科技成果经评估评价完成省科技成果登记,并实现产业化的,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销售收入每增加2000万元的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2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府办)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2025年,力争新增创新工程师30人以上,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超16人。承接落实市级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实施校企人才互聘共享,深入实施“百博入企”,公开征集需求,采取双向选择,项目化管理评价机制,促进人才在高校、平台、企业之间合理流动,资源共享。对获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的,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单位,给予支付年薪总额的50%、最高30万元补助。对入选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最高奖励20万元。大力推进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建设。新建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年度考核奖励参照市“三站”建设管理办法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部分、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按50%折算)达到100万元以上并较上年有增长的或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含)的,按存量部分2%和增量部分5%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委托外部机构部分最高补助200万元)。首次申报企业按5%,每家最高补助100万元。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一企一策”制定任务书,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速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国有企业当年的研发投入在国有企业年度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其中对纳入国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项目产生的研发投入,在考核利润时原则上按照150%比例予以加回,加回比例可逐步提高至200%。对年度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并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资规分局、区水务局、区税务局)

(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分别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向创新载体购买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合作服务,对实际支付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每年抵扣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二、深化“3+3”主导产业培育建设(区经信局牵头)

进一步推进“3+3”主导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九)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新能源及其上下游、信创及视频类硬件、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推动电动五金、智能家居、品质美妆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前瞻布局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2025年,“3+3”主导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确保实现300亿元以上,力争招引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5个以上。新增制造业技能人才2000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资规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金义产投集团)

(十)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800台(套)。组织实施2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区级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设备投入100万-300万以内的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投放5亿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年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7%。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以上,打造国家级5G工厂1家以上。对数字化转型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水平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扣除原有N+X及数字化改造相关政策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5G工厂,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未来工厂、省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800万元、2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同时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设备投资额的8%补助。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3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2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重点支持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5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各1家以上。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150万元、6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度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月度升规的工业企业在市级一次性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全区新出让工业用地2600亩以上,其中金华科创智造产业平台10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000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00亩以上,盘活的存量土地支持“3+3”主导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经信局)

(十四)优化提升现有小微企业园。设立招商培育奖励,培育成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运营机构奖励5万元/家、10万元/家、10万元/家。设立园区创优奖励,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统计、人才申报等工作的,按园区企业数补助1000元/家·年。小微企业园首次获评省三星、四星、五星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五)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聚焦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强化整车链主引领作用与核心零部件配套升级,采用包括设备补助、研发补助、房租优惠等多元化鼓励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设备、建设智能产线,突破前瞻技术研发应用;对量产新车推广、智能驾驶规模化投放及海外市场拓展可以给予最高亿元级梯度奖励。同步推进新能源电池、氢能、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固态电池、储氢等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链延伸。(责任单位:区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中心、金义产投集团)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4+2+X”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加快发展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探索会展经济新模式,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向赋能。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十六)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加快推进金义新区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创新发展区建设,积极打造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2家左右,对入选的领军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2025年度“小升规”的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若次年营收正增长,每家再给予4万元补充奖励,对2025年月度升规的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9万元一次性奖励,若次年营收正增长,每家再给予6万元补充奖励。鼓励规下服务业样本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对规下样本单位年营收增速10%-30%(含)、30%-50%(含)、50%以上,按照营收增量分别给予4%、6%、8%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鼓励规上服务业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其子女入学、入托均享受金东区常住户口人员待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

(十七)提升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质效。聚焦产业升级,增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融合度,阶梯式培育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从规上工业企业中分离新设立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成立当年入统并达到升规标准的2倍、5倍、10倍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50万奖励。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1-11月营收同比增长10%-30%(含)、30%-50%(含)、50%以上,按照当年营收增量的4‰、6‰、8‰给予奖励;连续两年1-11月营收增长10%(含)以上,且第二年增速10%-30%(含)、30%-50%(含)、50%以上,按照当年营收增量的6‰、8‰、10‰给予奖励;连续三年1-11月营收增长10%(含)以上,且第三年增速10%-30%(含)、30%-50%(含)、50%以上,按照当年营收增量的8‰、10‰、12‰给予奖励,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5年1-11月营收突破2亿、5亿、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50万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十八)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深化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金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全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32%,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新增中小型企业无还本续贷30亿元。继续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责任单位:区府办)

(十九)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软件信息业发展,为推进软件产业链提升发展提供普惠型产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业企业可享受软件人才政策、研发补助、上规模奖励和房租补助等优惠政策。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法律服务业,以法务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支持律师、商事调解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强化支持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含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青年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引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二十)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培育1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依法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统筹用好区级文旅、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文旅、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单位等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资规分局、区教体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区交通局牵头)

进一步发挥自贸区金义片区以及“义甬舟”“义新欧”、金丽温三条大通道的对外开放效能,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综合交通投资55.32亿元,增强陆港枢纽和通道的核心牵引力。

(二十一)高质量建设华东国际联运港。深化国际陆港建设,鼓励对在建陆港项目给予补链强链资金补助,大力推进海铁联运,推动宁波舟山港金义“第六港区”功能进一步延伸,实现港务、船务、关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资规分局、区交投集团)

(二十二)大力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加快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创新中欧班列经营模式,推进提质扩容。2025年中欧班列力争开行1000列。发展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加大“班列+跨境电商”“班列+产业”“班列+商贸”融合力度,持续做强跨境陆港枢纽。配合推进金义大宗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二十三)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从事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输且多式联运全程提单业务规模全年达到3000标箱及以上的运营平台,根据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数量,按180元/标箱的标准给予补助。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2个。(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邮政管理局)

(二十四)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省级资金支持,加强对低空经济制造业的财政补助,支持低空场景应用拓展,打造低空产业制造产业集群。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低空经济产业生态构建,积极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区发改局)

(二十五)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6公里、大中修6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2025年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4%。(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资规分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区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外贸出口增速8%。

(二十六)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老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新增手机、平板、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纳入以旧换新商品品类。利用电商直播带货等消费新场景与线上零售平台开展合作,政企联合提供更多优惠举措。开展“厨卫换新”试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二十七)全面激发消费活力。统筹规划全区商业布局,争创省级特色商业街区。打造“金东消费”新名片,开展第六届和美金东购物节系列活动,全年举办消费促进活动150场以上。积极引进“金华首店”。扩大商贸经营主体规模,对在库批发单位(含个体)年销售额达3亿元以上、零售单位(含个体)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住宿餐饮单位(含个体)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在库单位年销售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按照销售额增量的1%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批零住餐限下样本单位(含个体)年销售额同比增长10%的,给予1万元/年的奖励,对零售限下样本单位销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照销售额增量的10%给予奖励。鼓励汽车以旧换新,适时开展促消费活动,给予汽车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量部分一定比例的奖励。鼓励专业市场发展,加强二手车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对二手车市场内的在库商贸企业符合统计部门限上商贸企业入统条件并入统的,按照年度销售额的1%进行奖励。推动市场主体升规纳统,对专业市场内首次纳入统计的商贸单位(含个体),给予5万元奖励,对同一专业市场的商贸单位(含个体)首次纳入统计达到10家以上的,给予市场管理方10万元奖励,每增加10家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专业市场内在库商贸单位(含个体)销售额保持正增长的,按照销售额增量的0.03%给予奖励,同一商贸单位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同一专业市场内的所有在库商贸单位(含个体),每年体现在统计库上的销售额同比增量合计达到2亿元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给予市场管理方30万元奖励。推动直播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在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平台经济服务指导站1家,累计培育“绿色直播间”4家以上。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全力打造金漪湖万人马拉松团体赛,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3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

(二十八)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依托市级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大展会支持力度,鼓励拓展外贸增量,提升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促进外贸出口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外贸运行调查监测工作水平,对按时按要求完整填报省商务厅运行调查监测系统的,给予企业填报人员1200元/年/人的填报补助。扩大出口信保覆盖范围。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80%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企业通过金义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以跨境电商监管模式(9610、9710、9810)报关出口,并达到120个自然箱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按照政银企三方共担原则,对办理买入外汇期权业务的企业,给予每笔期权费最高40%的资助,年内单户补贴不超过1200元。对年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量5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当年度经常项目+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0.03%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府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十九)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依托市级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开展多种形式外资招商活动,鼓励外资企业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设立支持、科研激励等帮扶政策。2025年争取完成1.1亿美元外资招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局、区税务局、金义产投集团)

六、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13个,完成年度投资140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

(三十)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健全要素争取项目谋划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用好要素争取项目谋划前期经费,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三十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两重”“两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占全市份额只增不减。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保持增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府办、区财政局)

(三十二)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持续落实“民营经济36条”,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2个。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争取100亩用地指标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三十三)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年全区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3600亩,力争2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200亩。(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

(三十四)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2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亿方左右,新增储能装机3万千瓦。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80根。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36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局)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63,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力争全覆盖。

(三十五)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继续支持建设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2个以上。建设10条年产值超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9.36公里。深入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促进“新农人”“农创客”、青年、大学生入乡创业就业。为全区在册低收入农户办理补充医疗政策性保险,保费每人150元/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教体局)

(三十六)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2025年申请省级“双强”项目3个。继续实施农事(农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奖励政策,鼓励规模种粮大户对早稻进行机插作业。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与运行管护,对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实施全额补助。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建设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七)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3000亩,全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000亩,耕地功能恢复1500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2800亩。在落实中央、省、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全年稻麦复种、旱粮、油菜种植50亩以上的大户,按照区级相关文件给予相应规模种粮补贴;按订单合同交售省、市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籼谷奖励30元;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市级储备晚籼谷的规模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晚籼谷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扶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亩。推进涉农乡镇(街道)胶体金快检技术应用,对涉农乡镇(街道)年快速检测达到300批次补助2.5万元、350批次3万元、400批次以上3.5万元。若产品与检测不符、刷快检数据,该条数据不算入检测批次量;每月需有检测数据且每天同一单位的检测数据不得超过三条。(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加大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对连片30亩以上,林下种植铁皮石斛、黄精、三叶青等中药材基地,给予1000元/亩种植补贴。扶持油茶产业发展,对连片油茶种植20亩以上,通过验收合格的,当年补助2000元/亩,次年抚育通过验收合格的,分别再补助600元/亩,连补三年;对于2亩以上20亩以下油茶新种基地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亩。开展森林科学经营管理,对连片100亩以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最高补助800元/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九)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农业特色产业,通过竞争性选择,对集中连片种植蔬菜面积15亩以上、水果面积30亩以上、新种植中药材5亩以上,食用菌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佛手新种植5亩(含)以上,每亩补助2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合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不含政府购买学位)就读比例达92%以上,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分局)

(四十一)大力推进“金磐飞地”高质量发展。深化新型山海协作结对机制,金义新区—磐安“飞地”项目年度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社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配套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配套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学习舟山和淳安、龙游、景宁等“一市三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局)

(四十三)推进“劳有所得”。实施县域技能型社会行动,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

(四十四)推进“幼有善育”。按照省市政策调整落实有关生育补贴制度,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1%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80%,新增儿童友好医院2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十五)推进“学有优教”。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和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建设,全面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争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落实公办园招生覆盖面达到60%以上,维修改造建设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扩大现有公办园招生,实现应招尽招;提高非编教师待遇,公办园非编教师待遇达到在编教师的75%。(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十六)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承接市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鼓励和支持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开展改造。2025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40套(间)以上。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7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十七)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85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四十八)推进“病有良医”。积极参与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建设,2025年,提升现有7个市级基层特色科室,新增区级特色专科2个(总数达9个),推进实施“千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家庭医疗保障政策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经验,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家庭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分局)

(四十九)推进“弱有众扶”。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3800元以上,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探索将社会救助对象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边缘标准但年收入低于10万元、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家庭。新增残疾人就业8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31人。2025年,慈善组织新增到12家,慈善信托规模扩大到190万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区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0.7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涉及财政奖补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相关政策举措各乡镇(街道)同为责任单位。如遇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金区政〔2025〕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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