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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25-15958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政策简明问答】《金漪湖人才公寓人才入住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5-16 15:47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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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公寓的具体位置和房间数量?

目前金漪湖人才公寓共有2处:“金漪湖·青年之家”人才公寓,位于金华科技城聚贤街(龙芯智慧产业园东侧),共有4幢831套房间;“龙腾半岛”人才公寓,位于金漪湖东北角,共有15幢780套房间。


2.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人才公寓租赁资格审查、补助兑现等工作;

区人社局协助开展同类补助发放情况核查;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政策资金保障及有关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人才公寓的租赁管理等工作;公寓产权方负责租赁申请受理、维保及租金收取工作;第三方运营公司(运营方)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3.人才公寓的保障范围是哪里?

金漪湖核心区27.7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入驻企业、科研院所。


4.哪些人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个月以上(因年龄、国籍等原因无法参保的除外):

列入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E类及以上的人才;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项目协议(含招商引资、招院引所、招才引智)中约定的人才;其他相关人才。


5.人才公寓闲置房源如何处理?

在优先保障上述人才的情况下,人才公寓闲置房源可由公寓产权方自行对外招租。


6.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金漪湖人才公寓人才入住申请表》、申请人花名册;申请人身份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及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存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是如何审核的?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高端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原则,综合房源情况、人才层次、有房情况、申请时间等因素进行配置、审核,并向公寓产权方、运营方出具入住人员名单。


8.如何签署租住协议及续租?

经审批同意入住的,由公寓产权方、运营方和承租方签署租住协议。租住期满需要续租的,由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应提前1个月提出续租申请。


9.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人才公寓平均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项目市场平均租金的85%,原则上每两年评估一次;人才公寓的租金不包含物业服务、公共能耗、产权方/运营方提供的增值服务等费用。


10.租金优惠政策有哪些?

第一、二类人员,租金予以全额奖补(累计不得超过6年); 第三类人员,按照协议中相应条款执行;第四类人员,根据区级相关会议出具的会议纪要或参照相当层次人才标准执行。


11.租金补助如何发放?

入住租金优惠按“先交后补”形式予以补助,涉及同类补助资金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12.是否有免费租赁住房的情况?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产业政策导向、社会效益及社会贡献,确定重点科研机构、重点企业、优质人才项目,经集体商议后,统筹给予一定数量的免费租赁住房。


13.项目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如何处理?

项目协议中对人才公寓补助事项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14.入住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经审批同意入住的,运营方协助入住对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对象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服务和公共能耗(如有)等费用。


15.工作变动后需要注意什么?

入住对象在工作变动后1个月内,原所在单位须告知人才公寓运营方。


16.退租的程序是怎样的?

入住对象应提前15天向人才公寓产权方和运营方提交申请,经退房验收合格后终止租赁关系;入住对象应在产权方和运营方已经告知的退租日前,结清相关费用并腾空租住公寓,无故不腾退的,将取消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资格,经告知仍无故不办理退房手续的,人才公寓产权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人才公寓产权方与承租人对租金等进行结算,租金结算至退房当日(不满1个月的按照月租金除以30计算日租金)。


17.哪些情况会中止租住?

入住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中止租住:以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入住的;入住对象工作变动调离园区企业,或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人才公寓管理秩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1个月以上闲置;破坏或者擅自装修;逾期不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5日的;转租、转借的;其他根据租赁协议约定应当停止租住的。


18.中止租住后如何处理?

入住对象应自接到中止租住通知后,在15日内搬离人才公寓。入住对象违反人才公寓管理制度的,运营方有权取消该人员下一年度新申报租住资格。


19.本办法何时开始施行?有效期多久?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20.本办法由谁负责解释?

实施过程中由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1.租金补助政策遇国家政策调整如何处理?

本办法所涉及租金补助政策,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即按新政策执行。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人:徐潇骁

联系电话:0579-8288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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