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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25-159587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漪湖人才公寓人才入住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5-16 15:48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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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漪湖人才公寓人才入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打造青年型城市、人才向往之城,满足以金漪湖为核心的27.77平方公里片区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急需制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作为人才公寓管理的制度规范和依据。

二、制定依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9号)。

三、主要内容

1.公寓基本情况

金漪湖人才公寓包含“金漪湖·青年之家”和“龙腾半岛”两处。“金漪湖·青年之家”位于金华科技城聚贤街(龙芯智慧产业园东侧),有4幢831套房间;“龙腾半岛”位于金漪湖东北角,有15幢780套房间。

2.管理机构职责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租赁资格审查、补助兑现;区人社局协助核查同类补助发放;区财政局保障补助资金;区住建局指导租赁管理;公寓产权方受理申请、维保并收取租金;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3.保障内容

保障范围:金漪湖核心区27.7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入驻企业、科研院所。

入住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与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签有用工协议,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个月以上(因年龄、国籍等原因无法参保除外)的人才可申请:列入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E类及以上;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项目协议中约定的人才;其他相关人才。同时,在优先保障上述人才后,闲置房源可由产权方自行招租。

4.申请流程

由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提交《金漪湖人才公寓人才入住申请表》、申请人花名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存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审查资格条件,综合多种因素配置、审核,向公寓产权方、运营方出具入住人员名单。审批同意后,公寓产权方、运营方和承租方签署租住协议。续租需提前1个月由所在企事业单位申请。

5.租金收取

租金标准:平均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项目市场平均租金的85%,原则上每两年评估一次,且不包含物业服务、公共能耗、增值服务等费用。

6.租金优惠

第一、二类人员租金全额奖补(累计不超过6年);第三类人员按协议条款执行;第四类人员根据区级会议纪要或参照相当层次人才标准执行。入住租金优惠“先交后补”,同类补助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可统筹给予重点科研机构、企业和优质人才项目一定数量免费租赁住房。项目协议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7.租住管理

运营方协助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对象按合同缴纳费用。工作变动1个月内,原单位告知运营方。退租时,需提前15天提交申请,验收合格后终止租赁关系,结清费用并腾空公寓,否则将取消相关人才政策资格。入住对象不得出借、转租等,出现弄虚作假、工作变动调离等8种情况将中止租住,接到通知后15日内搬离,违反管理制度将取消下一年度新申报租住资格。

8.附则

本《办法》自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租金补助政策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人:徐潇骁

联系电话:0579-8288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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