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条例、条令。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职责范围内住房保障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除市直属开发项目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日常监管,以及房地产秩序的监督检查。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9-82191227
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