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区建设。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城乡交通发展。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等专项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金东区二环以外农村客货运、维修行业的现场管理、3类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开业许可、拖拉机运输管理及提出短途客运运力投放和客运场站设置的方案职责。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指导公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组织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沿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九)职能转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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