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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公开电话: 0579-82191756
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其他单位


金东区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河道及小流域综合规划、农村饮用水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本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承担水利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相关水源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对饮用水水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协调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负责推动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及河道水库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监督,负责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改水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河堤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定额。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公开电话: 0579-8219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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