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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塘办事处

公开电话: 0579—82978128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学士街8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4:00-17:00(冬令时)

其他单位

鞋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 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 切实做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 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安全、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乡村道路、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 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政公开;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土地、合同等档案的统一集中管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 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