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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1-14077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21〕46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1-2021-0014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1-10-13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6 16:18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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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婺爱秦巴”行动,巩固拓展我区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区对口帮扶地区劳务协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央、省市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巩固“春暖牵手·就业金华”协作成果,以 “婺爱秦巴”专项行动为抓手,做深对口举措,全力推进“金东-丹巴、成县、康县”等专项劳务协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政策支持,拓展协作领域,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对口地区在我区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强,助力对口地区实现乡村振兴,为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支持。推进我区创业就业政策与对口地区共享,将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即2020年12月31日前的建档立卡人员,下同)纳入我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给予吸纳对口地区脱贫人员的企业社保补贴;给予在我区实现创业的对口地区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在我区创业的对口地区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三年创业租金补贴。

(二)支持利用网络招工招才。利用互联网手段常态化开展网络对口招工招才。利用抖音公众号等作为向对口地区展示我区经济、自然、人文及用工环境的主要窗口,及时更新有用工用才需求重点企业、项目情况,搭建网络对接桥梁。 建立两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站联盟,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互通共享。建设专用视频公共招聘场所,支持企业采取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方式招聘对口地区人员。

(三)积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安排区内企业赴对口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对口招聘会,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组织招聘的第三方每场招聘会不超过3万元补贴,并给予每家参会企业不超过3000元的招聘补贴。给予在我区企业入职满6个月的对口地区脱贫人员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

(四)深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将对口地区脱贫人员纳入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范围,落实培训补助政策,积极组织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到当地为有创业就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直播培训、岗前安全培训、乡村振兴培训等就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五)支持企业开发爱心岗位。积极发动企业面向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开发不讲文化、不讲技能、月工资4000元以上的爱心岗位,可参照金华市公益性岗位政策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对吸纳对口地区脱贫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对口地区开展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地招用对口地区人员来金东就业,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经备案确认可按一次性1000元/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七)创建对口劳务协作基地。鼓励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在对口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适当放宽在对口地区设立区级劳务协作站和评选优秀站点条件。对口地区来金东建立劳务协作站的,可在浙中(金东)人力资源产业园内提供免费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八)设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对口地区设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利用区内电子商务、带货直播、快递物流、平台经济、农业、文旅等产业发展优势和经验,帮助对口地区培养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每年可参照村级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申请工作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东西部劳务协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区人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八个方面的对口举措,落实劳务协作措施。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发改部门要加强协作工作协调,经商、商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和交通部门要各司其责、强化配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劳务协作台账实名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各项资料。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劳务协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劳务协作高效、有序开展。要建立分析反馈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劳务协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劳务协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确保工作实效。坚持“聚焦重点,辐射周边”,以省市各项劳务协作工作任务为目标,加强与对口地区信息互通和互访交流。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工作方式,跟踪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就业情况,确保来一人就业一人。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对口帮扶和劳务协作目标责任,做实工作措施、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以优良作风扎实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坚决杜绝该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四、本意见与省市区相关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处理,自2021年11月13日执行,有效期3年。2021年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参照本文件执行。

五、资金由区级财政保障,若省市有关政策明确列支渠道的,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金区政办〔2021〕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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