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3000000/2021-46596
单位审核公开
区人力社保局
金东人社〔2021〕15号
2021-03-29
主动公开
GJDD13-2021-0003
有效
2021-03-29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金区疫情防指〔2021〕5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确保人力资源供应链畅通,促进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企业“春假”技能培训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
(二)申领条件
1.3月31日之前完成技能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达到最低课时的;
3.如领班次补贴的,培训时间须在2月11日-26日期间,培训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三)政策待遇
1.一次性3000元的春假培训补贴;
2.整体到课率每课时均高于80%的,给予100元/人的补贴;
3.整体到课率低于80%发生一次的,给予80元/人的补贴;
4.整体到课率低于80%发生两次的,给予50元/人的补贴;
5.其余情况不予补助。
(四)申领材料
除《金华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金人社发〔2020〕17号)要求的材料外,无需额外材料。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A358办公室(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79)。
二、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参照《金东区省外劳务协作工作站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的区级劳务协作站。
(二)申领条件
1.成功在金东建站;
2.为区内企业集中输送劳动力,不收取额外中介费;
3.补贴人员首次在金东区范围内参保满3个月;
4.输送人员的参保关系在接收企业。
(三)政策待遇
1.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建站补助;
2.对输送500人(含)以下的,按500元/人给予集中输送补助;对输送500人以上的,超出500人部分按600元/人给予补助。每家劳务协作站最高7万元的绩效奖励参照《金东区省外劳务协作工作站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补助申领表》(附件1)
2.《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名册》(附件2)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A358办公室(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79)。
三、企业包车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龙头(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在建项目。
(二)申领条件
2月28日之前包车接返员工的。
(三)政策待遇
给予包车费用50%补助,每家企业(项目)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申领材料
1. 包车合同复印件;
2. 包车发票原件与支付凭证(以银行回单为宜);
3.《金东区企业包车返岗补助申领表》(附件3)
4.《金东区企业包车返岗人员名册》(附件4)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四、企业返岗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龙头(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在建项目。
(二)政策待遇
市外老员工2月底返岗率(以2020年12月底参加工伤保险数据为准比对)高于80%的,给予150元/人的补助;返岗率低于等于80%且高于60%的,给予100元/人的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申领材料
无需企业自主申报。根据各主管部门确认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龙头(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名单,以2020年12月底与2021年2月底的参加工伤保险数据比对结果为准,经审核公示后,直接补助给企业。
(四)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五、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限上商贸业企业。
(二)申领条件
1.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外地员工;
2.招用人员首次在金东区范围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
3.招用人员参保关系在申报企业;
4.不含劳动派遣期间的服务费。
(三)政策待遇
给予合理中介费5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表》(附件 5)
2.《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名册》(附件6)
3. 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协议复印件。
4. 中介费用发票原件与支付凭证(以银行流水为宜)。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六、企业自主招用技术技能人才补助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领条件
1.企业自主招用外地员工;
2.招用人员首次在金华大市范围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政策待遇
招用普工的给予1000元/人的招工补助,招用高级工或副高职称人才、技师、高级技师的给予3000元/人的招才补助。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补助申领表》(附件7)
2.《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名册》(附件8)
3.高级工、副高职称人才、技师、高级技师还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经费由区财政保障,支出渠道为保障企业用工专项经费,专项经费设在区人社局,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区内对行业另有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二)政策自《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下发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止。有参保期限要求的,满期时间可在政策有效期外。
(三)各企业应如实申报各项补助,如发生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细则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补助申领表》
2.《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名册》
3.《金东区企业包车补助申领表》
4.《金东区企业包车返岗人员名册》
5.《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表》
6.《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名册》
7.《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补助申领表》
8.《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名册》
金东人社〔2021〕15号-关于印发《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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