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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区执法局
2022-06-03
主动公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2021年9月底省委袁家军书记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门作出指示:“年底是个时间节点,要全面进行晾晒,一直要晾晒到县。”
(二)2021年10月14日全省改革推进会要求:十月底各设区市要拿出初步总体方案;十一月底,县市区都要拿出总体方案,包括机构编制方案、执法事项划转清单。队伍的配置和事权的配置一并考虑、同步进行。哪些事项要纳入综合执法,哪些专业执法队伍要撤掉,最后控制在8支以内,方案中都要明确。
(三)2022年3月1日,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省现场会,袁家军书记对改革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
(四)2022年3月23日,《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明确更大范围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五)3月25日,我市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市现场会,凌志峰书记对我市改革做了指示批示。
二、主要内容
《金华市金东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全文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中共金华市委第八次党代会、中共金东区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金东区法治政府。并明确了到2022年底,建立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一是构建权责清晰的政府监管体系。明确执法目录和职责边界等内容。二是构建精简优化的执法队伍体系。优化部门执法队伍,构建乡镇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三是构建“大综合一体化”数字执法体系。创新迭代数字执法场景应用,加快提升执法全流程数字化,深化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温暖执法。四是构建集中统一的协同联动体系。建立执法统筹协调指挥体系,健全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五是构建有力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六是构建运行高效的执法保障体系。健全执法工作制度,改善执法工作环境,加强后勤装备保障。
(三)组织实施。该部分从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督查等三个方面为改革提供了各方面有力保障。
三、文件依据
(一)《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
(二)《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浙委法办发〔2021〕1号);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四)《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浙综改〔2021〕1号);
(五)《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金政发〔2022〕9号)。
四、关键词解释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构建全覆盖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监管体系、全要素执法能力提升体系,以协同高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突破,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为模式,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五、注意事项
(一)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与市级保持一致,同步划转。
(二)按照8支专业执法队之外的专业执法队予以撤销的要求,市县(区)要同步执行到位,具体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解读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9-82103679
联系人:吴雄鹰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2年6月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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